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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財務收支連年短絀,且接受政府補助金額亦逐年增加,允宜研謀改善,俾達政府設置校務基金之目的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財務收支連年短絀,且接受政府補助金額亦逐年增加,允宜研謀改善,俾達政府設置校務基金之目的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30億4,142萬9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32億76萬元,業務外收入2億9萬6千元,業務外費用5,331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1,255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短絀2,403萬元,減少1,147萬6千元(減幅47.76%)。謹就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9年度預算案評估如下:

(一)近5年度收支皆為短絀,且105至108年度短絀呈劣化

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由國立大學校院公告之。」及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3條第1項:「學校校務基金及各項自籌收入之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如實際執行有短絀情形,學校應擬訂開源節流計畫,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之規定,校務基金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如實際執行有短絀情形,學校應擬具開源節流措施,提報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經查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近5年度(105至109年度)本期賸餘皆為短絀,各年度短絀數分別為11萬元、693萬3千元、958萬6千元、2,403萬元及1,255萬4千元,且105年度至108年度短絀數呈逐年增加之趨勢,109年度雖有改善,惟短絀金額僅次於108年度(詳附表1)。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開源節流措施如下:

附表1:105年度至109年度本期賸餘及收支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業務收入

2,696,228

2,701,001

3,016,184

2,862,192

3,041,429

業務外收入

197,402

205,028

218,802

188,341

200,096

收入合計

2,893,630

2,906,029

3,234,986

3,050,533

3,241,525

業務成本與費用

2,792,342

2,799,883

3,191,027

2,963,096

3,200,760

業務外費用

101,398

113,079

53,545

111,467

53,319

費用合計

2,893,740

2,912,962

3,244,572

3,074,563

3,254,079

本期賸餘(短絀)

-110

-6,933

-9,586

-24,030

-12,554

※註:1.資料來源,臺灣科技大學提供。

2.105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及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1.開源方面:訂定各項多元籌募策略的多項指標,包括擴大產學合作、推廣教育、企業及校友募款、開展師生創業暨校友與企業投資、技術移轉等多元方向進行。

2.節流方面:

(1)進行節能措施,分別於107與108年度進行全校燈具汰換案,將全校T8與T5燈具汰換為LED燈。

(2)教室節能系統,採有課給電無課斷電。

(3)將全校原高壓鈉路燈汰換為LED燈,並採時間控制。

(4)大型空調主機增設減載節能系統。

(5)汰換老舊冷氣冰水主機設備及耗能高壓電設備。

3.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適時檢討不合時宜之典章制度及經費使用規定,以配合時代潮流趨勢,並強化開源節流之財務經營管理觀念,以促進校務活化運作。

(二)接受政府補助金額呈增加趨勢,惟短絀亦呈概增,允宜提升營運效益,俾利長期經營

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規定,稱作業基金者,為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亦即期能自給自足可循環運用者,該校校務基金屬之。教育部補助國立大學校院經費主要目的在校務發展上充實設施優質教學以培育人才,研究創新追求卓越以邁向頂尖,而在校務基金之財務上,各國立大學應提高自籌收入並管控支出,避免過度仰賴政府補助,方能強化軟硬體設施及延攬優秀研究人才,並達收支平衡,建構永續發展之校園。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5年度至109年度收入總額分別為28億9,363萬元、29億602萬9千元、32億3,498萬6千元、30億5,053萬3千元及32億4,152萬5千元;接受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為12億1,414萬4千元、12億3,536萬9千元、14億364萬元、13億8,411萬8千元及14億1,815萬7千元,占其各年度收入總額之41.96%、42.51%、43.39%、45.37%及43.75%,其接受政府補助之金額呈增加趨勢(詳附表2);爰該校於接受益增之補助後,短絀仍呈劣化,難謂符合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精神,允宜研謀提升營運績效,俾符規定並利長期營運。

附表2: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5年度至109年度營運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業務收入

2,696,228

2,701,001

3,016,184

2,862,192

3,041,429

業務外收入

197,402

205,028

218,802

188,341

200,096

收入合計

2,893,630

2,906,029

3,234,986

3,050,533

3,241,525

政府補助收入

1,214,144

1,235,369

1,403,640

1,384,118

1,418,157

政府補助收入

占收入之比率

41.96%

42.51%

43.39%

45.37%

43.75%

※註:1.資料來源,臺灣科技大學提供。

2.105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及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綜上,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及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相關規定,校務基金預算編製及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5至109年度接受政府補助概增,惟短絀卻呈劣化,允宜妥善執行相關開源節流措施,提升營運績效,俾符規定並利長期營運。

(分機:8659 呂志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