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科技大學校務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17億6,831萬8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18億7,621萬8千元,業務外收入8,070萬元,業務外費用3,691萬5千元,預計109年度收支短絀6,411萬5千元。該校校務基金近年總收支相抵後多呈短絀,未能達成基金自給自足原則及年度賸餘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之目標。經查:
(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若年度發生短絀則應積極改善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由國立大學校院公告之。」且據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對於作業基金之業務收支及賸餘規定:「(一)應依基金設立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二)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準此,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於自給自足基礎下,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並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或積極改善短絀為目標。
(二)虎尾科技大學近年預算執行結果,自籌收支賸餘數多不足彌補其政府補助收支短絀數,致各年度收支多呈短絀
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學校校務基金及各項自籌收入之執行,應以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為原則;如實際執行有短絀情形,學校應擬訂開源節流計畫,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以102年度至107年度虎尾大學校務基金收支餘絀資料(詳附表1)觀之,政府補助收支結果每年皆為短絀,決算審定數介於3,364萬2千元至1億7,168萬1千元之間,雖該校自籌收支均為賸餘,然賸餘數僅介於1,995萬元至1億5,968萬元之間,尚不足以彌補上揭金額較鉅之政府補助收支短絀數,爰各年度整體收支結果除107年度為賸餘3,530萬9千元外,餘皆為短絀,金額介於335萬8千元至4,448萬1千元之間,且108年度及109年度亦預計分別短絀6,502萬元及6,411萬5千元。
附表1:虎尾科技大學102年度至109年度收支餘絀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政府補助收支餘絀數(A)
自籌收支餘絀數
(B)
收支餘絀數
(C=A+B)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102
-89,810
-35,455
32,770
19,950
-57,040
-15,505
103
-111,568
-33,642
21,500
23,661
-90,068
-9,981
104
-101,938
-38,721
32,000
35,363
-69,938
-3,358
105
-212,842
-121,691
136,822
77,210
-76,020
-44,481
106
-165,497
-171,681
96,381
159,680
-69,116
-12,001
107
-222,110
-67,320
153,675
102,629
-68,435
35,309
108
-206,840
-
141,820
-
-65,020
-
109
-204,044
-
139,929
-
-64,115
-
※註:1.資料來源,虎尾科技大學108年度與109年度預算案及虎尾科技大學提供資料,本中心整理。
2.102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及109年度為預算案數。
綜上,虎尾科技大學近年預算執行結果多為短絀,且109年度亦預計有短絀數6,411萬5千元,該校允宜積極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以達積極改善短絀及力求有賸餘之目標。
(分機:1939 陳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