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109年度「國外旅費」編列254萬3千元,較108度預算數244萬3千元增加10萬元(增幅4.09%);及「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8萬元,較108度預算數69萬減少1萬元(減幅1.45%)。經查:
(一)特種基金得依預算法第89條準用第87條規定,將計畫經費執行超支部分併決算辦理
1.依據預算法第87條第1項規定:「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應依其業務情形及第76條之規定編造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同法第89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由庫撥補額或應繳庫額,但其作業賸餘或公積撥充基金額,不在此限,其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除信託基金依其所定條件外,凡為餘絀及成本計算者,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
2.依據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3點規定:「基金預算執行基本原則:(一)基金應加強財務控管,在可用財源範圍內推動各項業務計畫,…。」故作業基金雖得依預算法第89條準用第87條規定,將計畫經費執行超支部分併決算辦理,惟仍應本量入為出原則規劃與執行年度預算。
(二)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國外旅費連續2年超支併決算,允宜加強經費控管
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106年度及107年度國外旅費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18.53%及151.73%(詳附表1),均以超支併決算辦理,且超支金額不低,以107年度超支115萬2千元為最高,108年度預算數244萬3千元,截至8月底實支數243萬6千元,實支比率99.71%,詢據臺北商業大學答覆,國外旅費超支原因主要係執行專案補助計畫及建教合作計畫因公出國旅費較預計金額增加等因所致,且109年度國外旅費編列254萬3千元,亦較以前年度預算數增加,允宜加強經費控管。
(三)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大陸地區旅費連續2年超支併決算,允宜基於撙節原則審慎編列,並加強經費控管
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106年度及107年度大陸地區旅費決算數分別為55萬3千元及67萬元,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76.68%及139.58%(詳附表2),均以超支併決算辦理,且超支金額不低,詢據臺北商業大學答覆,大陸地區旅費超支原因主要係承接科技部等建教合作計畫及赴大陸地區參加會議等之大陸出差旅費較預計金額增加所致。該校允宜加強經費控管,並秉撙節原則審慎編列,以利校務基金資源合理運用。
綜上,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自106年度及107年度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均有超支併決算情形,且109年度國外旅費編列254萬3千元,超逾以前年度預算數,允宜加強經費控管,並秉撙節原則審慎編列,以利校務基金資源合理運用。
附表1:106年度至109年度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國外旅費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 (B)
執行率 (B/A)
比較增減數
(C=B-A)
106
2,418
2,866
118.53
448
107
2,227
3,379
151.73
1,152
108
2,443
2,436
99.71
-
109
2,543
-
-
-
※註:1.資料來源,臺北商業大學提供,本報告整理。
2.108年度決算數係統計至8月底實支數。
附表2:106年度至109年度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國外旅費預算執
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A)
決算數 (B)
執行率 (B/A)
比較增減數
(C=B-A)
106
313
553
176.68
240
107
480
670
139.58
190
108
690
128
18.55
-
109
680
-
-
-
※註:1.資料來源,臺北商業大學提供,本報告整理。
2.108年度決算數係統計至8月底實支數。
(分機:1918 魏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