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業務宣導費編列1,400萬元,辦理旅宿業品質化計畫之輔導參加星級評鑑及星級旅館等行銷推廣經費,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委託檢驗(定)試驗認證費編列1,500萬元,辦理旅宿業品質化計畫之委託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相關業務費用,說明如下:
(一)星級旅館評鑑業務概述
為因應全球化趨勢與國際接軌,實施旅館評鑑制度,而星級旅館評鑑係「Tourism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中輔導產業轉型之「旅宿業品質化計畫」項下業務,以方便消費者依自身需求選擇所需住宿旅館,並促使業者自我提升,期透過輔導、優化與轉型重塑旅宿業發展榮景。故交通部觀光局對領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之觀光旅館與領有旅館業登記證之旅館進行建築設備與服務品質之評鑑。
(二)近年度執行情形
星級旅館評鑑相關經費,觀光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總計編列2,900萬元,較107年度決算2,081萬6千元增幅39.32%(詳附表1)。星級旅館評鑑制度自98年9月啟動辦理迄今已10年,據該基金統計截至108年7月底止全臺共有3,517家(觀光)旅館,其中僅453家取得星級認證(占比12.88%);另查「Tourism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旅宿業品質化計畫所訂關鍵績效指標-星級旅館有效家數,107年度預期目標550家,惟截至108年7月底實際數453家(82.36%),仍低於預期目標值,故109年度預計星級旅館有效家數達600家之目標,仍待繼續努力。
綜上,我國旅館依法令區分為國際觀光旅館、一般觀光旅館及旅館,觀光基金為協助(觀光)旅館區隔自身市場定位,並提升服務品質,提供旅客選擇住宿之標準與品質保證,以星級旅館評鑑制度帶動旅館軟、硬體品質提升,惟108年7月底星級旅館有效家數仍低於107年度預期目標值。爰此,該基金推動旅館參與星級認證之成效尚待繼續加強,允宜從法令與制度面研議,以星級認證做為改善旅館體系分類之參考,俾利提升旅館業整體服務品質並與國際接軌以增加競爭力。
附表1:星級旅館評鑑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7年度決算
108年度預算
109年度預算
109較107年度增減比率(%)
辦理輔導旅館參加星級評鑑及星級旅館、民宿行銷推廣等相關經費
11,418
16,000
14,000
22.61
委託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相關業務費用
9,398
15,000
15,000
59.61
小計
20,816
31,000
29,000
39.32
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家)
453
570
600
※註:1.資料來源,觀光基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