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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允宜依國土計畫法、水利法修正及全國治水會議結論,全面盤點檢討歷期河川排水整治計畫之執行成效及未來推動方向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水利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施岑佩 賴欣憶

109年度「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計畫項下編列最後1年度「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73億8,650萬元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21億7,760萬元,合共95億6,410萬元,辦理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調查、規劃研究、整治及維護管理等工作。經查:

(一)近年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維護經費概況

依河川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及排水管理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設施依其流經範圍或所占比例分為中央管、直轄市管及縣(市)管等3類,有關近年中央政府投入治理及維護情形說明如下:

1.中央管河川共26條水系(含2條跨直轄市及縣市河川)、區域排水36條,治理及維護經費主要由水利署每6年檢討訂定跨年期專案計畫辦理,最近1期「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將於109年度屆期,104至109年度合共編列515.43億元、平均每年度約85.90億元(詳附表1);截至108年6月底河川防災減災工程已完成154.7公里、區域排水改善約45.58公里,尚達其預期目標,預計本期計畫完成後中央管重要河川之高水治理率均達85%、區域排水整治率可達8成。

2.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共92條、區域排水1,641條;鑒於地方財政困難,自95年度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以下簡稱易淹水計畫)起,相關整治經費主要由中央編列特別預算協助辦理;95至109年度間中央於易淹水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分別簡稱流綜計畫及前瞻計畫)合共編列2,090.61億元特別預算、平均每年度約139.37億元協助地方整治(詳附表2),截至107年底累計改善全臺易淹水面積約835平方公里。

(二)允宜配合國土計畫法、水利法修正及全國治水會議結論,全面盤點檢討歷期河川排水整治計畫之執行成效

國土計畫法第6條第2款明定「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內政部已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各地方政府允應於109年4月底參據公告縣市國土計畫;鑒於傳統防洪工程保護有其極限,為提高國土耐淹能力,107年6月水利法修正增訂第7章之1「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業經行政院定自108年2月1日施行;另經濟部於108年4月30日邀集產官學界召開「韌性臺灣-全國治水會議」,並達成「加強國土、水資源保育及用水安全管理」、「風險管理、環境敏感地區、水資源管理、國土復育等納入縣市國土計畫中落實」等12項共識結論等,均待政府滾動檢討納入未來治水政策落實執行。

爰此,本期(104至109年度)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營造計畫將於109年度到期,地方治水計畫中之6年期流綜計畫及第1階段4年期前瞻計畫亦將分別於108年底及110年8月屆期,允宜全面盤點檢討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成效、易淹水地區最新分布、未來治水工作優先順序、經費需求等,以為後續各項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計畫之規劃推動。

綜上,水利署109年度編列「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最後1年度經費,合共95億6,410萬元,配合計畫將屆期,允宜全面盤點我國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成效,並參據國土計畫法、水利法修正之實施進程及全國治水會議結論,檢討研訂我國未來治水政策及具體行動方案,並對外詳實說明,以利推動並維成效。

附表1:104至109年度中央管河川及區域排水專案計畫經費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

總經費

(公務負擔)

104至108年度已編列數

109年度

預算案

合計

截至108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

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

49,500,000

33,906,259

7,386,500

41,292,759

29,544,042

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4-109年)

11,720,000

8,072,173

2,177,600

10,249,773

7,941,173

合計

61,220,000

41,978,432

9,564,100

51,542,532

37,485,215

※註:1.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資料;「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計畫總經費為中央公務預算負擔數,不含水資源作業基金以砂石疏濬出售等自籌財源,辦理河川管理、清淤疏濬及災害搶修用104-109年度預計約90億元。

2.108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

附表2:95年度起中央政府以特別預算推動地方水患治理計畫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計畫名稱

執行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易淹水地區水患

治理計畫

第1期

95-96

309.65

303.29

第2期

97-99

445.00

435.02

第3期

100-102

404.55

376.21

小計

95-102

1,159.20

1,114.52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第1期

103/6月-104

126.49

121.78

第2期

105-106

298.23

286.98

第3期

107-108

234.78

執行中

小計

103/6月-108

659.50

執行中

前瞻基礎建設-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第1期

106/9月-107

52.86

50.82

第2期

108-109

219.05

執行中

小計

106-109

271.91

執行中

合計

95-109

2,0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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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資料來源,各期特別預算之預、決算書;表列決算數為審定決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