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項下編列補助國訓中心辦理奧亞運選手培訓工作所需經費11億7,000萬元,較108年度預算10億4,179萬元增加1億2,821萬元。經查:
(一)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經費呈增長趨勢
國訓中心於104年度改制為行政法人後,各年度接受運動發展基金之補助分別為104年度決算2.78億餘元,占決算總收入(以下同)之29.72%、105年度決算3.6億餘元,占54.60%、106年度決算5.3億餘元,占66.68%、107年度決算6.67億餘元,占39.83%、108年度預算10.41億餘元,占90.08% 及109年度預算案11.7億元,占80.8%(詳附表1)。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國訓中心經費逐年增加,占該中心總收入比率(107年度除外)亦逐年提高。
附表1:運動發展基金104年度至109年度對於國訓中心補助款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國訓中心總收入
來自運動發展基金補助款
金額
%
金額
%
104年度決算
937,613
100
278,675
29.72
105年度決算
659,453
100
360,031
54.60
106年度決算
795,296
100
530,340
66.68
107年度決算
1,676,387註2
100
667,736
39.83
108年度預算
1,156,577
100
1,041,790註3
90.08
109年度預算
1,448,099
100
1,170,000
80.80
※註:1.資料來源,彙整自運動發展基金提供資料,及國訓中心各年度預決算書。
2.國訓中心107年度收入預算數8億5,908萬元,惟來自體育署公務預算補助增加國家運動園區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第2期)經費6億6,000萬元及動支第2預備金補助2017台北世大運組裝式游泳池工程4,600萬7千元,致決算收入大幅增加。
3.運動發展基金108年預算案,於「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編列補助國訓中心辦理奧亞運選手培工作所需經費10億4,179萬元。據體育署表示,於108年4月開會決議將備戰2020東京奧運計畫3億元經改由國訓中心執行,故108年該基金補助國訓中心預算經費為13億4,179萬元。鑑於國訓中心108年度預算未將該筆預算經費納入,故表內計算比率亦未將此3億元納入108年補助國訓中心預算經費。
(二)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營運績效容有改進空間,允宜輔導督促檢討改善
國訓中心成立之主要任務為推動國家運動訓練事務,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帶領我國重要國際賽事爭金奪冠(近年參賽成果詳附表2)。體壇人士期盼國訓中心能充分發揮選、訓、賽、輔之功能,提升國家競技運動水準。按教育部108年6月公布之國訓中心104-107年度總體評鑑暨107年度績效評鑑報告評鑑為優等,惟評鑑委員會仍就各評鑑項目提出意見略以:
1. 培養卓越人才:逐年提升重點發展運動項目選手與團隊進入世界排名前10名之數量,應評析比較各年度重點發展種類項目及選手人數之增減數,以提供因應重點項目選手出現斷層之改善方針。另行政支援單項協會規劃國外移地訓練之選拔、培訓等工作,宜再檢附教練及選手回饋意見,以完整呈現績效指標項目。
2.打造頂尖團隊:聘請國際級運動教練來臺、國內各優秀運動教練前往專項運動發展先進國進行研習,均由各單項運動協會為之,國訓中心僅提供行政協助,應更積極參與並提專業評估或審查作業,且建立後續追蹤機制,以瞭解其實質效益。
3.落實運動科學:自評內容應具體呈現對國內教練或選手之實質效益並提供教練及選手之回饋意見。各項運動領域有其注重且關鍵之訓練技巧知能,運科支援尚待與各項運動教練整合。另對受傷選手之心理輔導機制宜再加強。
4.彈性營運管理:應加強人員職能提升,並落實內部稽核制度且應謹遵規章規範。宜針對各組室職務屬性及需求,分別規劃專業訓練,以提升人力素質。
5.促進職涯發展:應持續辦理學科教師評鑑機制,以協助選手於培訓期間能銜接原學校之課業,並善用運科處具教學經驗之專業人員,協助選手課輔工作。
6.學習標竿經驗:應規劃與國家代表隊教練一同前往國外專業運動訓練機構進行合作交流。
7.財務健全程度:
(1)年度預算常有不足及申請補助單位增補情形,增補之後亦常有未能執行完畢之慮,在預算編列及具體執行面應更精準掌控。
(2)補助機關已函示有關不同預算來源經費不得流用且辦理107年財務查核發現,國訓中心仍未依審計部查核意見辦理改善,有逕自流用公務預算及選手培訓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經費情形。
(3)國訓中心未落實執行內控及內稽作業,爰發生經費挪用、員工竊取公文內容交付媒體及民代情形,建議該中心之內控及內稽單位仍應設於董事會下,執行相關內部稽核業務,以獨立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並公正衡量中心營運之效果及效率,適時提供建議。
綜上,自國訓中心於104年度改制為行政法人後,運動發展基金對其補助款逐年增加,占該中心總收入比率亦逐年提高,然國訓中心營運績效仍未盡理想,主管機關允宜加強後續改善情形之追蹤,輔導並督促其儘速改善,俾增營運績效。
附表2:我國99年至108年8月底年參賽成果統計表
國際賽會
金牌數
銀牌數
銅牌數
總牌數
名次/ 參賽國
99年廣州亞運
13
16
38
67
5 / 45
101年倫敦奧運
0
1
1
2
63 / 206
102年天津東亞運
17
28
46
91
4 / 9
103年仁川亞運
10
18
23
51
7 / 45
104年光州世大運
6
12
19
37
10 / 170
105年里約奧運
1
0
2
3
50 / 207
106年臺北世大運
26
34
30
90
3 / 145
107年雅加達-巨港亞運
17
19
31
67
7/45
108年拿坡里世大運
9
13
10
32
7/118
※註:1.資料來源,國訓中心提供。
(分機:1920 廖來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