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自96學年度起推動「補助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縮短公私立學費負擔之差距」,先以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為補助對象,99學年度推出齊一學費方案,著重於技職及弱勢學生之補助,103學年度配合十二年國教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逐年實施就讀高職不論家庭年所得高低皆免納學費(詳附表1),109年度高職免學費方案編列145億7,278萬9千元,較108年度增加4億6,080萬9千元 (詳附表2),經查:
附表1:103學年起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條件及補助表
學籍
公私立別
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
148萬元以下
148萬元以上
五專前三年
公立
免納學費
私立
職業群科及進修部
公立
免納學費
私立
綜合高中
一年級
公立
免納學費
私立
專門學程二、三年級
公立
免納學費
私立
學術學程二、三年級
公立
免納學費
無補助
私立
定額補助
普通科
公立
免納學費
無補助
私立
定額補助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核定本)。
2.具私立學校學籍,其家戶年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且未獲得免學費補助或差額補助者,依戶籍別申請並核給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定額補助。
3.公立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年級及三年級)及公立普通科之學生家戶所得148萬元以上,無補助。
(一)高職免學費方案經費占高職端總教育補助經費比率超過4成
教育部自103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就讀高職不論家庭年所得高低皆免納學費,再加計前已實施但未納入該擴大推動方案之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及建教合作免學費等,高職免學費政策103至109年度相關總經費介於136億元至154億元間 (詳附表2)。查前揭免學費政策各年度總經費占教育部補助高職端總教育經費比率則係介於41.93%至48.55%之間,爰近年高職免學費方案占高職總教育補助資源比率皆超過4成。
附表2:103至109年度高職免學費政策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3年度實施之
免學費方案
實用技能學程
產業特殊需求
建教合作
合計
占比
103
11,630,562
1,094,065
165,519
736,618
13,626,764
48.55
104
12,785,987
1,045,684
163,141
741,718
14,736,530
46.30
105
13,508,108
980,639
197,244
647,990
15,333,981
47.82
106
13,605,279
931,137
247,883
530,078
15,314,377
48.54
107
12,645,486
884,918
266,814
669,099
14,466,317
43.34
108
12,498,998
774,296
254,917
583,769
14,111,980
41.93
109
12,966,741
774,744
248,175
583,129
14,572,789
42.73
※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國教署提供資料,本中心彙整。
2.103-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09年為預算案數。
3.免學費方案含高中及高職免學費(據國教署提供資料尚無法區分),但不含五專前3年免學費部分。
4.據國教署表示,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學費自96年度起實施迄今,另自101學年度起即增加補助學生雜費,表內金額包含學費及雜費補助。5.占比係以表內各類免學費合計數/各該年度教育部補助高職端總教育經費,103至109年度補助高職端總教育經費分別為280.7億元、318.3億元、320.6億元、315.5億元、333.8億元、336.6億元及341億元(參閱本中心我國技職教育發展及近年重大計畫辦理成效之檢討專題報告附表2-5)。
(二)未考量學生家庭實際經濟條件及就學成本,給予齊一式免納學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之照護
減免學費政策係基於保障教育機會均等,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之照護,鼓勵適性就學及培育產業基層人才,允宜視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審酌免納學費補助條件及學費數額調整之妥適性。說明如下:
1.由近3學年補助學費數額表觀之(詳附表3),108學年度調高私立高中、職補助上限及定額補助,而近3年高職(不含藝術類)與普通高中免學費補助上限相同,然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為一定條件(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免學費,高職端則未設條件全部補助(據國教署表示並無高職端學生家庭所得總額相關調查或統計資料);是以,未考量實際經濟條件及就學成本,給予齊一式免納學費,對未設置高職(技術型高中或綜合高中)需離家就學之偏鄉弱勢學生而言,反需較其他都會區經濟優勢同學,多負擔住宿費或租屋費,恐難真正落實對弱勢家庭子女就學照護。
2.此外,對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上就讀私立高中學生給予5,684元或6,684元定額補助,其補助額度與就讀公立高中、職經濟弱勢學生之6,240元相近,鑑於多數私立貴族高中家長為金字塔頂端高所得者,在教育資源有限下,恐難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另為落實照顧弱勢族群學生,鼓勵具技藝傾向學生適性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自101年起除免納學費外,亦免納雜費,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則自107學年度起一次到位(一至三年級) 全部減免雜費,109年預算編列2.56億元。
綜上,為落實照顧弱勢族群學生政策,鼓勵適性就學,自103學年度擴大實施就讀高職不論家庭年所得高低皆免納學費,致高職免學費經費占高職端總教育經費比率已超過4成;107學年度起再推動免雜費政策,108學年度起調高私立高中、職免學費補助上限及定額補助數,然近年就讀高職比率呈下降趨勢,且高職升學比率遠高於就業比率,爰以免學費鼓勵適性就學成效尚難呈現,前揭補助方式恐難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為使教育資源達最適配置,允宜審酌免納學費補助條件及學費數額調整之妥適性。
附表3:106至108學年度免學費政策補助金額表 單位: 新臺幣元
學籍
公私立別
106學年度
107學年度
108學年度
專業群科(不含藝術類)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13,220-22,800
13,220-22,800
13,220-23,484
專業群科-藝術類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25,730-33,560
25,730-33,560
25,730-34,567
進修部(含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13,220-22,800
13,220-22,800
13,220-23,484
綜合高中一年級、專門學程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12,170-22,800
12,170-22,800
12,170-23,484
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
公立
6,240
6,240
6,240
私立
12,170-22,800
12,170-22,800
12,170-23,484
普通高中及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家庭年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上)
公立
無補助
私立
定額補助,依戶籍別申請,臺北市6,000元、高雄市5,000元、教育部5,000元。
定額補助,依戶籍別申請,
臺北市6,684元、高雄市5,684元、教育部5,684元。
※註:1.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資料及106至108學年度公告之高級中等學校學費收費數額表。
2.實用技能學程、產業特殊需求及建教合作免學費補助金額,同表內專業群科。
3.108學年度定額補助增加684元皆由教育部補助,戶籍在臺北市:臺北市政府補助6,000元,教育部補助684元;戶籍在高雄市:高雄市政府補助5,000元,教育部補助684元;設籍其他縣市由教育部補助5,68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