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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預算編列3.8億餘元,允宜充分運用資訊科技,並深化普查資料運用及精進宣導作業,俾提高普查業務成效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主計總處含補助地方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主計總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主計總處109年度預算案「國勢普查業務」業務計畫編列4億8,607萬9千元,較108年度增加3億9,082萬1千元,主要係「人口及住宅普查」分支計畫較上年度增加3億7,434萬6千元,為辦理每10年一次之人口及住宅普查增編之經費。經查:

(一)依統計法規定辦理10年1次之人口及住宅普查,相關經費估計3.8億餘元

依統計法第10條規定,中央主計機關應每10年至少辦理一次人口及住宅普查,109年度人口及住宅普查計畫內容及經費如下:

1.普查用途:主要係提供全國與區域別人口之結構、家戶組成、使用語言及健康照護資訊、就學、就業、行職業結構及相關資訊,作為政府加強社會福利措施、規劃相關政策之參據;另建置全國與區域別常住人口、住宅總數及基本特性結構及建立估計常住人口機制,作為家戶面抽樣調查之抽樣設計及推估基礎,並作為學術機關(構)及國際間普查結果比較之參據。

2.普查標準時期及實施期間:以109年9月20日零時為普查標準時刻,實施訪查期間自109年9月20日起至10月17日止。

3.普查區域範圍及對象:普查區域範圍包括各直轄市、縣(市);凡普查標準時刻,在普查區域範圍內之常住人口及住宅,均為普查對象。

4.經費需求:估計3億8,616萬2千元(詳附表1),包括調查工作酬勞費2億6,135萬元(67.68%)、一般事務費6,248萬元(16.18%)、兼職費3,860萬元(10%)及資訊服務費、國內旅費、物品與其他費用2,373萬2千元(6.14%)。

附表1: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

金額

占比

說明

總計

386,162

100.0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1,350

67.68

1.調查工作酬勞費2.6億元:預估訪查110萬餘戶,平均每戶訪查費約176元、資料檢核、初審及複審費約60元。

2.講師鐘點費1,350千元:普查勤前會議及系統研習會議訓練預估300場次。

一般事務費

62,480

16.18

1.委外印製表件費用1,505萬元。

2.宣導費用2,630萬元。

3.辦公費1,570萬元。

4.會議相關餐費及雜支243萬元。

5.勞務承攬人力普查資料處理費300萬元。

兼職費

38,600

10.00

各級臨時普查組織行政人員約2,700人,領6個月兼職費者約1,940人,領5個月兼職費者約760人;共需1,940*6+760*5=1萬5,440元(人月)*每月2,500元=3,860萬元。

資訊服務費

9,000

2.33

網路填報、行政管理、資料處理及編表等系統功能維護費用。

國內旅費

8,500

2.20

各級調查人員參加工作會議差旅費等。

物品

3,462

0.90

訪查工作使用文具用品等費用。

其他

2,770

0.71

1.郵寄普查各項資料郵資、公務聯繫電話及網路通訊費等200萬元。

2.運費、人員意外保險費、場地租借費及洽公短程車資等77萬元。

※註:1.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資料。

(二)允宜充分運用資訊科技,並善用現有公務登記資料,以降低調查成本

主計總處依統計法規定辦理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除基於歷次普查辦理情形外,復參酌國際發展趨勢,運用大數據技術,採公務登記及調查整合方式辦理,動員行政人員計約2,700人,負責辦理轄區普查區工作分配、人員遴選訓練、表件催收彙整及執行結果檢討等工作,另赴每戶進行訪查之調查人力約1萬6,000人。鑒於是項普查收集資料甚為龐大,需投入相當之人力與物力,主計總處允宜充分善用大數據等科技技術,整合各機關公務現有登記資料,並連結相關資料庫,藉由各單位公務統計輔助普查資料之蒐集,以降低調查成本。

(三)允宜精進宣導作業,強化人民對於統計教育之認知,俾利調查資料順利蒐集,並提高政府統計資料之精確度

隨社會經濟環境迅速變遷,民眾自覺意識提升,囿於蒐集與其個人有關之各種資料,易滋生隱私侵害疑慮,致調查資料取得更加困難,成為統計調查發展逐漸面臨之困境。是以,政府辦理各類公務統計調查時,除研議如何保障民眾隱私權與資料使用之權利,以取得民眾對於政府信賴感,願意主動配合提供資料外,並應持續精進宣導作業,加強統計調查人力教育訓練,以提高訪查作業效率與確保統計資料精確度。

(四)允宜擴大普查資料連結應用,以深化調查成果運用

人口及住宅普查用途範圍甚廣,除涉及長期照護、家庭戶內人口組成、住宅政策及國土資訊與地理調查、人口性別、教育制度、國民健康、城鄉差距及住宅存量等公共政策擬定之參考外,亦可充實相關資訊系統資料使用,或加強統計分析等用途,允宜研議將普查資料回饋各主管機關資料庫,俾與其原始檔案連結與應用,以深化調查成果運用。

綜上,人口及住宅普查結果係供政府施政方針、經濟建設計畫及社會重要議題等擬訂之參據,允宜充分運用資訊科技及精進宣導作業,俾利普查業務如期完成,並研議擴大普查資料連結應用,以深化調查成果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