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109年度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計畫項下編列1億3,962萬7千元,較108年度之1億2,825萬1千元增列1,137萬6千元(增幅8.87%),主要係考量物價上漲,調增志工交通費及誤餐費補助金額,以符實需。惟108年截至8月底,部分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主要服務人力平均服務對象人數較服務人口規模相近者似有偏高之情形,謹闡述如後:
(一)退輔會榮服處榮欣志工制度之推動現況
鑒於各榮服處內正式編制之責任區輔導員人數有限,為避免影響服務品質,退輔會透過各榮服處招募地區具服務熱忱之榮民(眷)及社會人士成立榮欣志工隊,並參考鄉鎮市區之行政轄區劃分責任區,由榮服處內部人員擔任責任區輔導員,建構基層服務體系,並遴聘熱心榮民(眷)或榮欣志工擔任社區志願服務組長、服務員(以下簡稱志願服務人員),協助責任區輔導員提供區內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相關照顧服務。108年度截至8月底,各榮服處遴聘志願服務人員計403人,榮欣志工則達3,355人。
在照顧服務之具體內容方面,包括提供關懷訪視或電話問安、陪伴就醫、送餐服務、認養特需或較需照顧之榮民(眷),以及居家修繕、愛心義剪及團康活動等服務。近年亦配合退輔會政策,宣導有關就學、就業輔導等訊息。
(二)近3(105至107)年度退輔會辦理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眷)之經費運用情形及具體成果
退輔會為推動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眷)業務,依據志願服務法及該會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點,編列志工教育訓練、推展業務等所需業務費,以及志工訪查交通、誤餐及夜間緊急出勤等獎補助費。根據退輔會提供統計資料,近3(105至107)年度辦理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眷)業務所編列之預算數,在提高獎補助費之情況下,自105年度之1億663萬4千元略增至107年度之1億875萬6千元,決算數則自1億351萬2千元提高至1億1,985萬元,執行率自105年度之97.07%逐年上揚,107年度甚至超支10.2%(詳附表1),經費規模呈增加趨勢。
至於志工服務成果方面,根據退輔會提供資料,105至107年度志願服務人員與榮欣志工出勤合計人次自35萬4千人次降至32萬5千人次,服務人次自184萬9千人次減至167萬3千人次,提供服務時數則自131萬3千小時漸增至140萬8千小時(詳附表2),顯示志工對個別服務對象之平均服務時數有增加之趨勢。
附表1:近3(105至107)年度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眷)業務之經費運用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業務費
獎補助費
合計數
預算數
(A1)
決算數
(B1)
預算數
(A2)
決算數
(B2)
預算數
(A=A1+A2)
決算數
(B=B1+B2)
預算執行率
(B/A)
105
11,074
10,821
95,560
92,691
106,634
103,512
97.07
106
9,913
9,890
95,560
93,965
105,473
103,855
98.47
107
8,426
8,494
100,330
111,356
108,756
119,850
110.20
※註:1.資料來源,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附表2:近3(105至107)年度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眷)業務成果統計
單位:千人次;千小時
項目
年度
出勤人次
提供服務時數
服務對象人次
志願服務人員
榮欣
志工
合計
志願服務人員
榮欣
志工
合計
志願服務人員
榮欣
志工
合計
105
130
224
354
898
414
1,313
881
967
1,849
106
134
193
328
905
414
1,319
861
835
1,696
107
135
190
325
1,010
397
1,408
872
800
1,673※註:1.資料來源,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2.相關數據以無條件捨去法取至千位,爰存有尾差。
(三)截至108年8月底,位處非六都之各榮服處服務人力平均服務人數差異頗大
根據退輔會提供統計資料,截至108年8月底,所屬榮服處轄內服務對象(包括現存榮民、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及榮眷等)合計數107萬5千餘人,其中包括特需及較需照顧榮民(眷)人數合計4千餘人。在服務人力方面,核心服務人力合計數968人,包括榮欣志工在內之整體服務人力則達4千餘人,平均每位核心服務人員所分配之照顧對象1千餘人,倘加計榮欣志工之平均每位服務人員所照顧之對象人數則降為249人(詳附表3),反映榮欣志工確為各榮服處推動照顧服務業務之重要補充人力。
在各地榮服處轄內服務對象人數方面,以位處六都之榮服處較多,其中又以高雄市榮服處居首,達16萬3千餘人,新北市榮服處15萬1千餘人次之。至於位處六都以外之榮服處中,以屏東縣榮服處服務人數人數5萬4千餘人最多,最少者為澎湖縣榮服處8千餘人。至於平均每位服務人員所分配之照顧對象,位處六都之榮服處約介於256人至455人之間,相差約0.78倍;位處六都以外之榮服處則介於72人至301人之間,差距為3.18倍(詳附表3),顯示位處六都以外之榮服處服務人力之平均服務人數差異較大,在人力配置尚有改善空間。
附表3:截至108年8月底各榮服處轄內服務人力與服務對象人數統計 單位:人
項目
榮服處
轄內服務人力
轄內服務
對象人數
轄內平均
每位核心服務人力照顧之服務對象
人數
B/(A1+A2)
轄內平均
每位服務人力照顧之服務對象人數
B/(A1+A2+A3)
榮服處
預算員額人數
(A1)
志願服務人員
人數
(A2)
榮欣志工人數
(A3)
特需及
較需照顧榮民(眷)
人數
(B)
高雄市
55
51
269
412
163,961
1,547
437
新北市
55
50
302
526
151,176
1,440
371
臺北市
55
53
182
541
132,039
1,223
455
桃園市
48
38
300
351
121,487
1,413
315
臺中市
50
37
275
333
109,962
1,264
304
臺南市
40
26
213
239
71,316
1,081
256
屏東縣
27
19
134
211
54,170
1,178
301
新竹
25
17
183
170
38,518
917
171
金門縣
15
6
110
64
31,091
1,481
237
花蓮縣
23
17
124
269
28,442
711
173
嘉義
22
11
129
155
28,048
850
173
彰化縣
20
9
136
94
23,208
800
141
基隆市
20
14
158
64
20,981
617
109
南投縣
19
10
113
82
20,407
704
144
苗栗縣
19
9
217
100
19,839
709
81
臺東縣
21
15
159
256
18,509
514
95
宜蘭縣
19
11
120190
17,642
588
118
雲林縣
19
7
131
122
16,597
638
106
澎湖縣
13
3
100
45
8,405
525
72
合計
565
403
3,355
4,224
1,075,798
1,111
249
※註:1.資料來源,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2.核心服務人力係指在榮服處預算員額及志願服務人員,不包括對服務工作安排較有彈性之榮欣志工。
綜上,退輔會推動志工服務業務,近年服務時數呈漸增趨勢,惟位處非六都之各榮服處服務人力平均服務人數差異較大,允宜審慎檢討該等榮服處之人力配置,俾提升服務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