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該會對P2P網路借貸採被動式管理,為落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允宜妥為宣導風險事項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金管基金109年度編列「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預算數4,113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數3,603萬4千元增加509萬6千元(增幅14.14%)。經查:
(一)國際間陸續發生P2P網路借貸風險
據中央銀行資料顯示,P2P網路借貸係藉由群眾籌資,透過網路聚集資金提供者資金,小額借貸予資金需求者;近幾年P2P網路借貸平臺逐年增加、借貸金額擴大,參與借貸投資者眾多,在國際間部分平臺不斷發生爭議事件,而中國大陸截至108年9月底,累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5,971家,涉及投資人275.2萬人,涉及貸款金額人民幣2,143.1億元;且中央銀行亦表示P2P網路借貸雖有效益,惟若管理不當,亦帶來多項風險,如違約風險、平臺倒閉風險、詐欺風險、資訊不對稱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人保護風險及網路攻擊風險等,允宜適當監管及採取相應措施以降低風險。
(二)金管會對P2P網路借貸採被動式管理,允宜對金融消費者妥為宣導風險事項
詢據金管會表示,P2P網路借貸平臺非歸其監理,惟已於105年4月及106年12月新聞稿中提及不得有涉及發行證券、收受存款或儲值款項、不當催收情事、違反公平交易法、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情事,且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並備查銀行公會所報「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銀行與網路借貸平臺業者間之業務合作自律規範」。爰此,該會對P2P網路借貸採被動式管理,由各業者自律,以過往其他吸金詐騙起訴案例而言,款項可能高達數億元,為期消費者為適切借貸決策,允宜於各項金融教育中妥為宣導風險事項。
綜上,P2P網路借貸於國際間陸續產生借貸風險,而金管會採業者自律之被動式管理,允宜於各項金融教育中妥為宣導風險事項,俾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