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編列利息收入7億6,417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4億8,374萬8千元增加2億8,042萬8千元(增幅57.97%),據金管會資料,其中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以外之資金利息收入為1,098萬2千元。經查:
(一)金管基金資金得運用範圍
依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及第6條規定:「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除本基金項下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其運用另依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辦理外,得購買政府公債及國庫券。」
(二)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外之資金主要集中於定期存款,僅購置少部分公債
據金管會資料,該基金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以外之資金利息主要來源為定期存款,自107年度起,公債來源之利息收入方明顯增加(詳附表1);復揆諸資金配置情形,自106年底方購置少額公債,108年8月底公債餘額6億4,833萬4千元,顯低於利率相對偏低之定期存款18億2,360萬元(詳附表2),資金運用尚有調節空間。
附表1:金管基金除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以外之利息收入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5年度
決算數
106年度
決算數
107年度
決算數
108年度
預算案數
109年度
預算案數
活期存款
703
563
662
140
130
定期存款
6,214
5,845
5,737
4,507
5,792
公債
-
140
2,108
2,643
5,060
總計
6,917
6,548
8,507
7,290
10,982
※註:1.資料來源,金管會。
附表2:金管基金除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外之資金配置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時點
105年底
106年底
107年底
108年8月底
現金
1,519,347
1,578,315
1,347,889
1,823,600
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公債)
-
49,959
548,480
648,334
總計
1,519,347
1,628,274
1,896,369
2,471,934
※註:1.資料來源,金管會。
綜上,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外之資金利息收入主要集中於定期存款,自106年起方購置少部分公債,允宜依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衡酌活化資金並調節運用項目,俾增裕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