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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允宜加強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落實個案節點管制並翔實履約管理,俾得以如期於108年底完成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監察院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允宜加強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落實個案節點管制並翔實履約管理,俾得以如期於108年底完成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卓庭鈺

監察院109年度於「營建工程」業務計畫項下編列「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經費300萬元。經查:

(一)「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各年度工程預算執行情形

為促進古蹟永續使用,監察院於102年向行政院提出「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經行政院審查後於104年5月22日號函復同意辦理。核定總經費7,100萬元並納入古蹟外牆冷氣系統更新費用300萬元併案招標,合計可用預算數7,400萬元,自105年度至108年度循預算程序逐年編列辦理。惟查本計畫各年度之預算執行率欠佳(詳附表1),謹分述如下:

1.105年度:編列預算2,300萬元(含空調設備改善300萬元),全數未執行,於年底辦理保留。

2.106年度:編列預算2,000萬元,連同105年度保留數2,300萬元,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因工程進度延宕僅執行約1成經費,實支數437萬9千元,於年底再度辦理保留3,862萬1 千元(占該年度可用預算數4,300萬元之89.82%)。

3.107年度:編列預算2,001萬4千元,加計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783萬9千元、第一預備金92萬2千元、經費勻支103萬1千元及前2年度保留款3,862萬1千元,合計可支用預算數6,842萬7千元;至年底累計實支數4,585萬8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62.99%,並辦理經費保留2,694萬9千元。

4.108年度:至108年8月31日止依工程進度支付數計1,726萬2千元,占該年度可用預算數4,713萬5千元之36.62%。

(二)各年度工程執行情形及進度落後原因

洽詢該院說明各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工程執行情形及落後原因,略述如下:

1.105年度為計畫第1年,年初提出修復設計規劃案經多次修正後於2月經文化部審定,自3月起辦理公開招標,第1次流標,第2次招標於10月中旬決標並進行後續工程事宜。惟因古蹟修復之先期工程整備作業期長,至年底依審查結果皆未達付款標準,致所編列預算2,300萬元全數辦理保留。

2.106年度賡續進行工程施作,於4月間先擇定北翼(忠孝東路側)、西翼(中山南路側)2處地點進行試作,陸續發現諸多潛藏問題並陸續解決,整體工程於9月2日始正式開工並依施作進度辦理估驗;截至年底實支數437萬9千元,並辦理經費保留3,862萬1 千元。

3.107年度計畫執行第3年,工程進行包括古蹟區西翼(中山南路側)及北翼(忠孝東路側)屋頂銅瓦(含屋面板檢修及木屋架更新)等,當年度實支數4,147萬9千元,至107年底累計實支數4,585萬8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62.99%。

4.108年度相關工程依施工計畫賡續進行中,因工程進行期間無其他辦公室可供調度,人員仍須在修繕建築物內上班,為維持安全性,爰於施工過程需增加諸多控管及將部分工程移至假日施工,此亦造成工期較長,該院表示古蹟修繕工程將盡力於108年底竣工。

綜上,監察院自105年起開始辦理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惟計畫執行進度未符預期;該院允宜加強辦理,落實個案節點管制、翔實履約管理並避免計畫再辦理變更,俾利如期於108年底完成各項修繕工程,,早日回復古蹟之風貌暨永續使用。

附表1:監察院105~107年度「國定古蹟屋頂、外牆去漆等修復工程計畫」之預算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用預算數

本期執行數

占可用預算數比率(%)

累計執行數

累計預算執行率(%)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預算數

預算調整數

合計

105

0

20,000

3,000

23,000

0

0%

0

0%

106

23,000

20,000

0

43,000

4,379

10.18%

4,379

10.18%

107

38,621

20,014

9,792

68,427

41,479

60.62%

45,858

62.99%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

2.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預算調整數含動支第一、第二預備金數及經費勻支數;

107年度保留數2,694萬9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