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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近年該院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人數均遠低於預算員額,差距幅度達2成左右;允宜依實際人力需求覈實減列該等人員之預算員額,以符實況並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監察院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近年該院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人數均遠低於預算員額,差距幅度達2成左右;允宜依實際人力需求覈實減列該等人員之預算員額,以符實況並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卓庭鈺

監察院109年度預算案編列預算員額519人,人事費6億6,536萬5千元;其中技工16人、工友30人及駕駛47人,合計預算員額93人(與108年度相同),占該院預算員額之17.88%。經查:

(一)各機關預算員額依規定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並就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覈實減列

按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對已無業務需求之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允應覈實減列。茲臚列相關規定於下:

1.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各機關因業務推動所需之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考量施政優先順序、實際業務消長、組織設置情形及機關人事費或用人費可支應程度,核實配置。」及第11條規定:「…三、各機關應適時檢討輔助單位人力配置及運用情形;經檢討有節餘人力者,應配合減列預算員額、列管為出缺不補或調整為業務單位人力。」

2.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12點之(三)亦規定:「減列預算員額:各機關學校實際精簡之工友、技工員額,應配合機關學校年度預算編列,覈實予以減列。」

3.107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之(九)規定:「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各機關應落實下列規定:1.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3.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實施員額調整及轉化移撥」、「改進事務性工作分配」等方式,以有效彈性運用工友、技工及駕駛人力,…。」

(二)近年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進用人數均低於預算員額,宜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覈實調減預算員額

由監察院各年度決算書「人事費分析表」觀之,其近5(103~107)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之預算員額均編列93人,各該年度之實際進用人數分別為80人、74人、71人、77人及75人,呈遞減之勢,惟各年度預算員額並未配合減列,致預算員額高出實際人數頗多,二者差距人數由103年度之13人(幅度13.98%)、至105年度攀升至22人(幅度23.66%),107度預算員額仍較實際人數多出18人,員額高編達20.43% (詳附表1)。該院自104年度之後技工、工友及駕駛實際人數已逐年減少至80人以下,相關業務均尚能正常運作,預算員額允宜配合業務需求覈實編列,以符規定及實況。

綜上,政府為貫徹技工、工友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規定渠等人員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近年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之實際進用人數均遠低於預算員額,差距幅度約2成。該院允宜依規定及實際人力需求,覈實減列技工、工友及駕駛之預算員額,以符實況並落實政府員額精簡政策。

附表1:監察院近5(103~107)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人數表

單位:人

年度/員額

預算員額

實際人數

未足額進用員額

人數

占預算員額比率(%)

103

93

80

13

13.98

104

93

74

19

20.43

105

93

71

22

23.66

106

93

77

16

17.20

107

93

75

18

20.43

※註:1.資料來源,監察院各年度單位決算書之人事費分析表。

(分機:1919 卓庭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