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及所屬 109 年度尚有列管超額人力預算員額29名,分別為駐衛警25人、技工2人、工友2人。經查:
(一)有關「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及「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之法令規定
1.依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8點規定:「各機關學校應有效運用工友、技工人力 ,並採行下列措施:1、採取替代措施:…。2、改進工作分配:各機關學校得改採集中、不固定方式分配工友、技工工作,並得分配擔任其他事務性工作。3、協助辦理業務:各機關學校得視業務需要,加強充實工友、技工知能,...,得協助辦理未涉職員核心業務及法律責任之業務。」
2.108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第(九)項第3款規定:「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實施員額調整及轉化移撥』、『改進事務性工作分配』等方式,以有效彈性運用工友、技工及駕駛人力,…前開方案有關優惠退離規定,鼓勵其退離,以減少人事費。」
(二)考試院及所屬各機關在超額人力方面之檢討及執行情形
茲依考試院及其所屬各機關提供之補充資料,說明該等機關對其超額人力之檢討及辦理情形:
考試院:現有超額技工 2 名,均分配協助處理文書業務;駐警則有超額25名,平均年齡約60歲,未來屆齡退休者逐年增加,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員額精簡政策,出缺不補,人數將會遞減。
2.文官學院及所屬:現有超額工友2 名,據該學院表示因院本部及中區訓練課程及相關環境維護工作繁重,該等人員除負責本職工作外,尚需協助講座接待及教務助理等臨時交辦事項,以提升各項培訓工作品質。
3.其餘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則未有超額列管員額。
綜上,考試院及所屬尚有列管超額人力29名,除依相關規定賡續落實政府精簡員額政策,採出缺不補方式辦理外,允宜統籌調派考試院本院及所屬機關之超額人力,以利撙節人力支出。
附表1:考試院暨所屬機關109年度超額人力一覽表 單位:人
單位
駐警
技工
工友
駕駛
合計
考試院
25
2
0
0
27
文官學院及所屬
0
0
2
0
2
合計
25
2
2
0
29
※註:1.資料來源,考試院及所屬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