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109年度於「交通及運輸設備」業務計畫項下之「車輛汰換」分支計畫編列534萬元,擬汰換副院長專用車1輛及公務車3輛。經查: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要點」有關各機關公務車輛購置規定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要點第2點規定:「為撙節購車及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配合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各機關公務車輛購置原則如下: (一)中央政府二級以上或相當二級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三級或相當三級機關、學校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含比照或相當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首(校)長之專用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代用客車、各型貨車及機車,依實際需要辦理增購或汰換。(二)各機關公務小客車及客貨兩用車經行政院核定配置數者,得於配置數範圍內,依實際需要及預算容納情形,逐年辦理增購或汰換;未經行政院核定配置數者,除報經行政院核准外,不得增購或汰換。…(四)各機關購置各種公務車輛,鼓勵購置電動車、油電混合動力車及電動機車等低污染性之車種。」
(二)考試院部分擬汰換之車輛使用年限及總里程數不高,允應依業務需求審慎評估,本撙節原則辦理
考試院現有車輛包括首長專用車19輛、副首長專用車1輛、5人座小客車1輛及其他特殊用途車輛2輛。109年度該院編列汰換副院長專用車1輛之經費124萬元及公務車3輛之經費410萬元,共計534萬元;按其提供之補充資料,截至108年8月底止,該等預計汰換舊車之車齡約介於9年4個月至11年2個月間,使用總里程數最低12萬6,720公里,最高20萬2,227公里(詳附表1)。據該院表示,目前院內公務車(含首長專用車)主要用途為接送首長上下班及及兼作公務之需,鑒於預計汰換之4輛舊車使用年限僅約10年左右,且僅1輛使用里程數逾20萬公里,其餘3輛之總里程數尚不高,介於12萬~14萬餘公里,是否仍需汰換,仍予審酌。
綜上,行政院為期於抑制各機關公務車輛膨脹、撙節購車及相關經費,訂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要點」。考試院109年度預計汰換副院長座車1輛及公務車3輛,鑑於該等舊車車齡約10年,使用里程數亦尚不高,是否仍需汰換宜再審酌。允應依業務需求及車輛使用情形審慎評估,本撙節原則辦理,並優先考量先集中調派運用現有車輛;如確有不敷調派使用,再依上開「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優先購置電動車及電動機車等低污染性之車種。
附表1:考試院109年度預計汰換公務車輛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列購車預算數
擬汰換舊車
車輛用途
107年度修繕保養費用
購置年月
汽缸總排氣量(cc)
至108年8月底前使用里程數(公里)
1,240/輛
65,026
99.4.20
3,500cc
144,980
汰換其他特殊用途車輛-副院長專用車
4,100/3輛
84,920
98.5.5
2,000cc
202,227
汰換首長專用車3輛-公務用車
32,737
97.6.16
2,400cc
144,840
50,227
97.6.16
2,400cc
126,720
※註:1.資料來源,考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