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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尚待研修法規仍多,允宜掌握相關法案之審議進度並按迫切性加強辦理109年度之重點法制工作,以早日建立完備之公務人員權利義務規範體系,並提升政府服務效能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銓敘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卓庭鈺

銓敘部109年度「人事法制及銓敘」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推動人事法制及銓敘行政業務」分支計畫168萬5千元,辦理人事政策與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暨審議、各機關組織法規之審議等工作。經查:

(一)銓敘部107年度已完成並發布之重要人事法規

依銓敘部提供之補充資料,107年度完成並發布之重要人事法規,包括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詳附表1)。另因應國家發展趨勢及各機關組織調整後之用人需求,該部就職組職系相關問題通盤檢討後,已研擬完成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及職系說明書草案,經函陳考試院審議通過後於108年1月16日發布,預定自109年1月16日起施行。

(二)109年度銓敘部預計推動之人事法制及銓敘行政業務工作

109年度銓敘部「推動人事法制及銓敘行政業務」分支計畫預計賡續推動相關法制工作,包括:研修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服務法法、公務人員俸給相關法規、研議高階文官特別管理制度、研修(訂)公務人員陞遷相關法規,研究改進公務人員職務列等、辦理各機關組織法規及職務歸系列等之審議、研修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研訂聘任人員人事條例及相關法規等。

據該部進一步說明表示,其中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皆已送至本院尚待審議(詳附表2),將列為該部年度重要立法推動工作。另配合考試院108年1月16日修正發布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及職系說明書,銓敘部後續亟需會同考選部等機關再研修「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俾作為各相關考試及格人員職系適用之準據;以及因應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實施之各項實務運作問題,檢討研修「公務人員俸給法」等法規(含子法)實為當務之急。因公務人員俸給法自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後迄今均未作修正,歷經時空環境變遷,對照公務員懲戒法業於104年5月20日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並於106年8月9日制定,現行「公務人員俸給法」之部分規定實難以契合實務運作之需,且部分子法、函釋亦允宜提升至法律位階,以有效解決各項實務運作問題並符法律保留原則,爰銓敘部將持續蒐集相關資料積極檢討研修「公務人員俸給法」等法規(含子法)。

綜上,銓敘部109年度預計於「推動人事法制及銓敘行政業務」分支計畫辦理人事政策與人事法制之整建工作。鑑於尚待研修之法規仍多,除應掌握已送至考試院及立法院之相關法案審議進度,以辦理後續事宜;並按迫切性加強辦理109年度之重點法制工作,俾早日建立完備之公務人員權利義務規範體系並提升政府服務效能。

附表1:銓敘部107年度完成並發布之重要人事法規一覽表

編號

法規名稱

公(發)布日期及機關

備註

1.

公務人員退休法

107年11月21日總統公布。

廢止

2.

公務人員撫卹法

107年11月21日總統公布。

廢止

3.

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107年8月28日考試院、行政院會銜發布。

修正

4.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第19條

107年11月16日考試院、行政院會銜發布。

修正

5.

「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八臺灣省、福建省各縣市警察局」、「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三臺灣省、福建省各縣市消防局」

107年7月9日考試院發布。

修正

6.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3點、第14點

107年11月12日銓敘部發布。

修正

7.

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3點

107年11月29日銓敘部發布。

修正

※註:1.資料來源,銓敘部。

附表2:考試院109年度推動亟需立法院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

編號

法規名稱

送立法院審議日期

立法院審議情形

1.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106年5月11日

106年5月19日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

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7年6月1日

107年9月25日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3.

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5年9月5日

105年9月20日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4.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108年1月9日

本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尚未排審。

5.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

108年1月9日

本案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尚未排審。

※註:1.資料來源,銓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