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公務人員提出保障事件之審議及強化相關政策、法規之研擬,保訓會109年度於「保障業務」業務計畫編列156萬6千元,包括「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分支計畫73萬5千元、「公務人員保障制度之推動」分支計畫51萬8千元及「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分支計畫31萬3千元。經查:
(一)近5年度保訓會受理及待審議之保障事件統計
據保訓會說明,每年受理公務人員提出之保障事件類型包括復審、再審議及再申訴。據該會統計資料,103年度至107年度之各該年度新增受理案件數分別為923件、856件、788件、913件及9萬3,968件(詳附表1);其中107年度受理案件量較以往年度明顯增加,主要係因軍公教人員退休年金改革方案於當年度7月施行後,該會接獲之保障事件爆增所致;據稱108年度截至8月底受理案件為705件,已回歸正常。是以,除107年度以外,每年保訓會需審議處理之案件量約在1千件左右(含當年度新增受理案件,再加計上年度留存未辦結案件)。
(二)106年度平均結案率較低,107年度受理案件則大幅增加
復由附表1觀之,保訓會每年受理保障事件後,其審議處理結果有「審議決定」及「非經審議決定」(含撤回、移轉管轄及調處等)2類,統計該期間之各年度已辦結案件約800件,平均每年結案率8~9成間,尚稱平穩。惟106年度及107年度之結案率僅分別為72.8%及48.8%,較其他年度為低,致該年底各有268件及4萬8,291件之案件未能辦結,須留至下年度繼續處理。
據保訓會說明,106年度案件結案率僅72.8%,主要係因12月15日始接獲受理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提出之189件懲處事件再申訴案。而107年度則因年金改革方案於7月施行後,該會受理之保障案件量爆增且多集中於9~10月間提出,截至年底總計受理案件9萬3,968件,實非現有人力可因應,雖已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69條第2項規定申請延長辦理期間並僱用部分臨時人力協助,惟至107年底已審議完竣案件4萬5,945件,尚未辦結須留待下年度繼續審議案件4萬8,291件。
綜上,保訓會掌理公務人員之保障與培訓業務,每年平均受理公務人員提出近千件之保障事件待審議。除應掌握107年底留存之未辦結案件4萬8,291件及108年度新增受理案件之處理時效,並將審理進度及重要通知透過「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通知當事人,以利即時查詢進度並提升單位內部行政效率外;亦宜賡續研析相關司法裁判及實務見解及研修合理之公務人員保障法規,以提升保障事件之審議品質並使公務人員權益獲得周延而合理之保障,進而減少每年相關保障事件之提出數量。
附表1:近5年度保訓會受理保障事件及辦理情形統計一覽表
年度
本期待處理案件數
本期結案數
本期未結案件
合計
上期未辦結
本期新收
小計
結案率%
審議決定
非經審議決定
103
999
76
923
881
88.2
797
84
118
104
974
118
856
867
89.0
774
93
107
105
895
107
788
823
92.0
735
88
72
106
985
72
913
717
72.8
654
63
268
107
94,236
268
93,968
45,945
48.8
45,603
342
48,291
※註:1.資料來源,保訓會統計年報及提供補充資料。
2.表內保障案件包括復審、再審議及再申訴;處理情形為「非經審議
決定」包括:撤回、移轉管轄及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