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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四、人權教育課程業依本院決議辦理,允宜賡續精進課程設計以結合相關政策;並依課程屬性分批引進不同領域專家學者參與,以使授課內容配合時代脈動及環境變遷之趨勢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卓庭鈺

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109年度於「國家文官培訓業務」業務計畫編列1億1,398萬9千元,主要辦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及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2項課程,合計編列1億558萬7千元(占比92.63%),其他訓練課程及國內外交流工作等合計編列840萬2千元(占比7.37%)。經查:

(一)本院對文官學院之課程內容相關決議及其後續辦理情形

文官學院隸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負責執行該會規劃之各項訓練課程,每年並於「國家文官培訓業務」業務計畫編列1億餘元辦理相關培訓業務。由於該學院開設之學程係為精進我國文官素質提升,允應配合時代脈動所需;針對其課程內容,本院於審議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108年度預算案時曾作出決議:「兩公約及其施行法通過以來,人權保障成為我國政府焦點業務之一,惟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訓練仍有待強化,…。爰請國家文官學院就上述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增加實務案例探討、與受訓單位所職掌之實際政策結合,並提出適合簡、薦、委不同層級公務員之初階、進階、高階之人權教育課程規劃…。」

洽據該學院提供後續辦理情形,略以:「經參酌立法院提案,自108年度起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針對職掌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各項晉升官等訓練及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之人權議題課程,已按受訓人員簡任、薦任、委任之不同層級規劃高階、進階、初階之人權教育課程及訂定課程名稱;分別為簡任人員(高階課程)課程:「國家人權議題與發展專題」、薦任人員(進階課程)課程:「國家人權議題與發展」(晉升官等訓練)、「人權議題與發展」(基礎訓練-高考及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委任人員(初階課程)課程:人權議題與國際公約。」

(二)本院對文官學院遴聘講座之相關決議及其後續辦理情形

在師資方面,文官學院表示各項訓練課程遴聘專家學者擔任授課講座係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各項訓練師資審議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並於每年3月份通盤檢討講座名單經上級機關保訓會審議通過後,再依當年度開班需求洽聘,以確保訓練品質。然據文官學院提供資料顯示,其於105年度及106年度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課程,邀請專家學者之重複人選比率偏高,分別達58%及80%,105年度高階公務人員訓練及107年度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含中區)遴聘專家學者之重複人選比率亦均為45%,易言之,近一半講座人選與前2年重複(詳附表1)。另查,部分課程師資人選之妥適性迭受質疑並經本院決議要求檢討改進,顯示該學院每年開辦各項訓練課程,於開發多元化師資方面尚待精進。

洽據文官學院表示:「為免外界對於考試委員負有監督保訓會之權責,恐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自106年高普考基礎訓練第3梯次(開訓日為107年1月15日)起已暫停洽聘考試委員擔任所開設各項法定訓練課程之授課講座。…108年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課程之師資重複情形並已有改善,及已擬具廣納多元師資之精進作法,包括徵詢具實務經驗之中央機關、地方機關或專家學者,推薦符合資格且具該課程專業之適格師資及針對不同訓練課程,規劃分批次優先洽聘新增講座進行授課,以降低講座重複之比率。」相關成效尚待進一步觀察。

綜上,文官學院係各項法定訓練之執行機關,每年度編列1億餘元開設公務人員各項培訓課程,攸關精進我國文官素質之提升。課程內容設計允宜與受訓單位之政策結合,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依課程屬性分批引進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參與授課,以使授課內容與時俱進,並能配合時代脈動及內外環境變遷之趨勢。

附表1: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近3年辦理各項訓練邀請專家學者情形

年度

訓練業務計畫名稱

邀請人數(1)

各該年度受邀請者與

前2年重複之人數(2)

重複邀請比

率(2)/(1)

105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

練(含中區)

104人

17人

16.3%

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

(含中區)

93人

29人

31.2%

高階公務人員訓練

77人

35人

45.5%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

12人

7人

58.3%

106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

5人

4人

80.0%

107

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訓練

(含中區)

85人

39人

45.9%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

8人

7人

87.5%

※註:1.資料來源,國家文官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