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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近年民間實際捐贈收入均低於目標值,允宜檢討加強對民間募款能力,以達成預算目標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近年民間實際捐贈收入均低於目標值,允宜檢討加強對民間募款能力,以達成預算目標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法扶基金會109年度編列「捐贈補助收入」13億4,005萬3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3億2,478萬元增加1,527萬3千元(增幅1.15%);其中民間捐贈收入600萬元(占比0.45%),較108年度預算數1,000萬元減少400萬元(減幅40%)。經查:

(一)法扶基金會法定經費來源,包含律師公會、其他團體或個人之捐贈等

按法律扶助法第8條第3項、第10條第1項及第11條分別規定:「基金會其他經費來源如下: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之補助款。二、支付公庫之緩起訴處分金或協商判決金。三、全國性及各地方律師公會之捐贈。四、基金之孳息。五、受扶助人依本法所分擔或負擔之酬金及必要費用。六、其他團體或個人之捐贈。七、其他收入。」、「基金會辦理事項如下:…。三、法律扶助經費之募集、管理及運用。…。」、「分會辦理事項如下:…。四、協助法律扶助經費之募集。…。」

準此,法扶基金會之經費來源,包括律師公會、其他團體或個人之捐贈等,且該基金會及其各分會辦理之事項包含募集法律扶助經費。

(二)近5年(103-107年度)民間捐贈收入預算達成率最高僅6成餘,有待務實提升對外募款能力,以達成預算目標

以近年法扶基金會之民間捐贈收入資料觀之(詳附表1),101年度至107年度民間捐贈收入預算數分別為109萬元、119萬9千元、225萬4千元、300萬元、300萬元、300萬元及1,000萬元,呈現逐年成長現象,決算數則介於91萬8千元至256萬8千元之間,波動甚大,同期間預算達成率各為119.82%、122.52%、40.73%、62.13%、49.13%、66.67%及25.68%,顯示該基金會近年除101年度及102年度外,自103年度起至107年度之民間捐贈收入均未達預算目標,達成率最高僅6成餘,對外募款能力實有檢討強化之必要。

綜上,法扶基金會之經費來源,包括律師公會、其他團體或個人之捐贈等自籌財源收入,惟該項收入近5(103-107)年度均低於年度預算目標,達成率最高僅6成餘,允宜積極研謀提升對外募款能力,以達成預算目標。

附表1:法扶基金會101年度至109年度民間捐贈收入預算及執行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民間捐贈收入

預算數

決算數

達成率

101年度

1,090

1,306

119.82%

102年度

1,199

1,469

122.52%

103年度

2,254

918

40.73%

104年度

3,000

1,864

62.13%

105年度

3,000

1,474

49.13%

106年度

3,000

2,000

66.67%

107年度

10,000

2,568

25.68%

108年度

10,000

961

9.61%

109年度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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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資料來源,法扶基金會各年度決算書。

2.法扶基金會於101年8月間修正會計制度,將原列入「其他捐贈收入」之個人捐贈改列「民間捐贈收入」,為使比較基礎一致,故將101年度之政府部門以外捐贈收入合併,並以「民間捐贈收入」統稱之。

3.本表108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止實際數。本表不含指定用途之「民間專案計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