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109年度於「情報行政」業務計畫項下「行政管理」分支計畫之「設備及投資–雜項設備費」科目編列1,372萬2千元,其中包括局本部總收文室郵包X光機檢查儀(2部)所需預算270萬元,平均每部135萬元。雖國安局為阻斷郵件攻擊事件之危險因子進入營區,擬比照總統府及各級法院建置X光機檢查儀,然除其預計購置2部之必要性有待商榷外,每部所編預算亦較各地方法院近3(106-108)年X光機檢查儀決標金額為高,容有高估之虞。經查:
(一)國安局為阻斷危險因子進入營區,規劃建置X光機檢查儀2部
依國安局說明,該局局本部收文室目前並未設置X光機檢查儀,郵件包裹係由專人以外觀目視,並搭配金屬探測器方式檢查;鑑於歐美多國發生郵件攻擊事件,該局經整體檢討後,擬比照總統府、各級法院模式建置固定式X光機檢查儀,俾阻斷危險因子進入營區。
(二)該局近年平均每日公文及包裹件數僅約20餘件,建置2部X光機檢查儀之必要性有待商榷
國安局106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各年度不含電子交換公文之郵件及包裹件數(以下簡稱郵包件數)為7,313件、8,448件及4,928件(詳附表1),平均每日郵包件數僅20.3件、23.5件及21件;又該局該期間各年度收到疑似內含危險物品之郵包分別為18件、22件及13件,經其再為必要程序確認後,均未發現有任何含危險物品之郵包。按該局為阻斷郵件攻擊之危險因子進入營區,或有其必要建置X光機檢查儀,然該局每日平均收到郵包件數僅20餘件,卻規劃購置單價預計達百萬元以上之X光機檢查儀2部,其必要性及妥適性均有待商榷。
附表1:國家安全局局本部106年度至108年8月底之文件及包裹收件狀況統計資料 單位:件
郵件數
年度
年度郵包件數
平均每日郵包件數
疑似內含危險物品之郵包件數
確認含危險物品之郵包件數
106
7,313
20.3
18
0
107
8,448
23.5
22
0
108(1-8月)
4,928
21
13
0
※註:1.資料來源,國家安全局提供。
2.表列郵包件數係該局扣除電子公文後之公文及包裹件數。
3.106年度及107年度平均每日郵包係以360天計算,108年度以235天計算。
(三) X光機檢查儀購置預算容有高估之虞
國安局109年度為購置X光機檢查儀2部編列270萬元,平均每部預算額度135萬元。經洽請司法院提供106年度至108年8月底各地方法院建置X光機檢查儀之招標統計資料(詳附表2),該期間各級法院共計購置16台,其決標金額或因所購置機器型號及安裝地點不同而有所差異,然僅約介於59萬元至109萬元間,且多數均低於百萬元,亦顯國安局以每部135萬元編列X光機檢查儀預算有高估之疑慮。
附表2:司法院暨所屬法院106年度至108年度辦理「X光行李檢查儀」採購狀況一覽表 單位:台;新台幣千元
序號
年度
購置機關
品牌及規格
數量
決標金額
1
106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Astrophysics XIS-6040
1
593
2
106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Astrophysics XIS-5335S
1
844
3
106
臺灣高等法院
smiths detection/HS 6040C
1
890
4
107
澎湖地方法院
Rapiscon 620XR
1
945
5
107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Astrophysics XIS-6041
1
740
6
107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Rapicscan 620XR
1
898
7
107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VMI 6040
1
809
8
107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Rapiscan 620XR
1
1,050
9
107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ASTROPHYSICSINC XIS-5335S
1
785
10
10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Rapiscan620XR
1
788
11
107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Astrophysics XIS-6040
1
966
12
108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Astrophysics XIS-6040
1
1,090
13
108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XRC 60-40/X-RAY CENTER
1
955
14
108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Astrophysics XIS-6040
1
1,035
15
108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X-RAY CENTER XRC 60-40
1
958
16
108
最高行政法院
Astrophysics XIS-60401
1
1,028
※註:1.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綜上,國安局為阻斷郵件攻擊事件等危險因子進入營區而擬比照總統府及各級法院建置X光機檢查儀固有其所需,然該局局本部每日收到郵包數量有限,購置2部檢查儀之必要性有待商榷,似可考量酌減1部;另該局就擬購置之X光機檢查儀係以每部135萬元編列預算,亦較近3(106-108)年度各地方法院辦理該類機器設備購置之決標金額為高,爰建議酌予減列。
(分機:1924 曾文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