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基金109年度於「財務收入」項下之「利息收入」科目編列36億7,887萬2千元,係該基金將可運用資金配置於台幣、外幣存款或購買國內外債券等項目所獲取之固定收益。經查:
(一)退撫基金109年度利息收入預算明細
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條例)第5 條第1 項規定,該基金之運用範圍包括購買公債、庫券、短期票券、受益憑證、公司債、上市公司股票、存放於基金管理委員會所指定之銀行、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辦理經濟建設之貸款或投資,以及經基金監理委員會審定通過,並報請報請考試、行政兩院核准有利於退撫基金收益之投資項目。
爰退撫基金109年度將年度可運用資金按52%及48%比重分配於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並於兩類經營型態均搭配一定比例之資本利得及固定收益投資項目。其中「固定收益」項目部分,預估於109年度可產生利息收入36億7,887萬2千元,編列預算明細如下:
1.自行經營-資金運用於台幣銀行存款、外幣銀行存款、國內短期票券及庫券、國外短期票券及庫券、國內債券、國外債券、公務人員福利有關設施之投資及貸款、各級政府或公營事業辦理經濟建設之貸款或投資等固定收益項目,預估利息收入為 25億8,551萬2 千元。
2.委託經營-依年度平均運用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項目,預估利息收入為10億9,336萬元。
(二)107年度利息收入超收係因部分委託經營尚未撥款及契約到期收回之現金,增加投資於自行經營固定收益型項目
檢視退撫基金107年度編列利息收入預算32億7,232萬5千元,決算數41億1,498萬元,較預算數超收8億4,265萬5千元,超收幅度25.75%。據該基金決算書所述,係為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將部分委託經營尚未撥款及契約到期收回之現金,增加投資於自行經營固定收益型項目,再加上外幣存款利息及國外債券債息收入增加,致利息收入高於預算數。
(三)持有外幣資產因匯率因素,部分幣別產生外幣兌換損失
復進一步分析107年度退撫基金決算書平衡表所揭「銀行存款」餘額583億662萬8千元,項目包括台幣存款(支票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及外幣存款(美元、歐元、澳幣、紐幣、英磅、日圓及人民幣)。其中持有外幣存款方面,因匯率波動因素,致107年底該基金結算後,外幣兌換利益與外幣兌換損失互抵後產生淨外幣兌換利益62億2,363萬8千元;以幣別觀之,美元及日圓有兌換利益,其餘歐元、英鎊、澳幣、紐幣及人民幣則均發生兌換損失,金額並以澳幣、紐幣居前2名。
綜上,因應金融環境變遷,退撫基金每年度將可運用資金配置於資本利得及固定收益項目。允宜於評估各收回資金尚未進行其他運用前之空窗期長短後,妥善規劃約當現金流量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債券等各項流動性資產;於相關外幣存款投資時亦應審慎選擇幣別,評估各國經濟發展狀況,以免發生匯兌損失侵蝕其利息收入及其他外幣存款之兌換利益,俾增裕基金之固定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