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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八、至107年底退撫基金之未提存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達2.47兆元,較106年底略減,基金管理會及監理會允宜依各類人員之基金財務狀況妥為規劃相關收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八、至107年底退撫基金之未提存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達2.47兆元,較106年底略減,基金管理會及監理會允宜依各類人員之基金財務狀況妥為規劃相關收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卓庭鈺

退撫基金109年度預算書所揭計有一項「未來或有給付責任」為該基金之未提存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依精算結果至107年底金額約2兆4,717億餘元(含中央政府1兆134億元及地方政府1兆4,583 億元)。經查:

(一)軍公教人員現行提撥退撫基金費率與最適提撥率尚有差距,致累積未提存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達2兆餘元

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本基金採統一管理,按政府別、身分別,分戶設帳,分別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全數撥為基金。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由基金檢討調整繳費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退撫基金各年度編列之基金收繳預算數,係按費率12%提撥之軍、公、教各類人員基金收繳款及各級政府撥補政務人員退撫基金款項。惟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最新委託辦理基金第7次精算評估報告(108年5月提出),指出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之最適提撥率各為21.47%、37.93%及42.16%,顯示均與現行提撥率12%甚大(詳附表1),導致退撫基金累積未提存之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數額龐鉅。依前述第7次精算結果顯示,至107年底是項「未來或有給付責任」預估達2兆4,717億餘元(含中央政府1兆134億元及地方政府1兆4,583 億元)。據退撫基金表示,因實際提撥費率之調整尚須由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之,爰109年度該基金仍按現行提撥費率12%標準編列基金之收繳預算數。

(二)軍公教人員之個別提撥基金進度及未提撥精算應計負債概況

進一步分析軍公教各類人員之提撥基金進度情形(詳附表1),至107年底止退撫基金之整體已提撥基金比例為18%,其中公、教、軍及政務人員之提撥比例分別為25%、15%、5%及11%,個別人員之未提撥精算應計負債分別為1兆531億371萬5千元、1兆912億3,955萬8千元、3,267億8,893萬4千元及5億3,706萬1千元,合計退撫基金之未提存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為2兆4,716億6,926萬8千元(詳附表2)。為改善基金財務狀況,107年7月1日實施新退撫法規定自該日起軍公教各類人員每年節省之退撫經費應由其主管機關全數編列預算挹注至退撫基金,軍職人員並由退輔會自108年度起再增撥100億元挹注基金財務缺口。

綜上,軍公教人員現行提撥退撫基金費率與最適提撥率尚有差距,致退撫基金之累積未提存退休金精算應計負債估計至107年底達2.4兆餘元,僅較106年底略減1.08%。該基金管理會及監理會允宜依各類人員基金帳戶之財務狀況妥為管理運用,俾減輕政府未來財政負擔並保障各職域人員之退休生活。

附表1:軍公教人員之最適及目前提撥率一覽表     單位:%

項目

軍職人員

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

最適提撥費率

21.47

37.93

42.16

現行提撥費率

12

12

12

法定提撥費率

12~18

12~18

12~18

※註:1.資料來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委託辦理基金第7次精算評

估報告書(108年5月提出)。

2.本表最適提撥費率已納入退撫新法施行行後節省退撫經費挹注退撫基

金對其財務影響。

附表2:截至107年底退撫基金提撥進度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參加人員身分別

領取給付人員及在職人員之未來淨給付精算現值(精算應計負債) (1)

已提存退休基金(2)

未提撥精算應計負債

(3)=(1)-(2)

已提撥比例(2)/(1)

公務人員

1,397,647,520

344,543,804

1,053,103,715

25%

教育人員

1,289,583,006

198,343,448

1,091,239,558

15%

軍職人員

344,010,783

17,221,849

326,788,934

5%

政務人員

601,870

64,809

537,061

11%

合計

3,031,843,179

560,173,910

2,471,669,268

18%

※註:1.資料來源,退撫基金109年度預算書。

(分機:1919 卓庭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