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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新增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與除役前期作業管制實務研究計畫,允宜切實掌握國際最新科技發展,並妥善辦理,俾利達計畫目標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游亦安

原能會109年度預算案新增「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核設施安全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與除役前期作業管制實務研究」計畫經費4,950萬元,執行期程為109至112年度,計畫總經費則為2億6,927萬7千元。經查:

(一)該計畫主要係委託該會所屬核能研究所等,執行相關技術研發業務,109年度委辦費占計畫總經費93%

依該會說明,該計畫之實施係鑒於我國核能電廠運轉執照陸續屆期,機組將進入除役過渡階段,反應爐溫度、水質、溶氧量均有不同變化,爰擬以委託核能研究所等方式,研析於前揭環境變化下,對爐心系統之影響情況並預為因應;此外,進行研擬除役階段之相關導則草案、隔離風險評估、規劃除役階段作業研究及視察作業程序等;另尚持續為我國核電廠運轉時期相關系統組件受環境(含受天然災害)影響情況進行追蹤評估等。查109年度該計畫主要編列「委辦費」4,597萬9千元辦理前揭業務,占該計畫總數93%。

(二)應切實掌握國際最新科技發展,並妥善辦理,俾利達計畫目標

該計畫係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管理,預計產生論文至少9篇、養成4個合作團隊、培育相關人才至少3人、產出研究報告19篇、技術報告(含檢驗方法)5篇等。查該計畫既屬除役之先期作業,係屬任務導向型業務,應以嚴謹態度及方式辦理,並應考據以往類似計畫執行成果,不應辦理重複業務並宜將掌握國際趨勢及最新科技發展視為基礎,明確劃分監督及執行機關(構)以切實執行及督考,倘核能研究所有分包辦理計畫,則應事先切實評估分包合理性並按公平性原則處理,俾利達計畫目標。

綜上,原能會109年度預算案新增「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核設施安全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與除役前期作業管制實務研究」計畫,預計執行期程4年,主要係委託該會所屬核能研究所,執行相關技術研發業務,允宜切實掌握國際最新科技發展,並妥善辦理,俾利達計畫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