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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0、擬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並選定新北市保二總隊基地為興辦首例,允宜周妥前置規劃作業,俾順利推動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住都中心109年度「社宅多元拓源計畫」編列2,500萬元,用以協助擴增社會住宅政策量能,其中包括參與興辦社會住宅。經查:

(一)住都中心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之相關規定

依據住宅法第8條規定:「主管機關得設立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住宅相關業務。」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設置條例第3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監督機關指示辦理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業務」,準此,住都中心為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爰依前開法令規定參與興辦社會住宅。

(二)住都中心擬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以協助擴增政府社會住宅政策量能

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住宅法於106年1月公布施行,奠定推動社會住宅機制之法制基礎,同年3月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預計8年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計畫,其中包括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代管8萬戶。為達成8年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計畫,內政部與各國營事業、國防部、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爰籌備興建社會住宅興建之土地資源,並於107年11月20日、108年2月27日及4月10日召開3次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規劃會議,並決議由住都中心主動興辦社會住宅。因而,106年3月行政院原核定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將配合實際執行情形酌予調整,刻正由營建署研擬修正計畫,並於完成後再函報行政院核定。

(三)推動新北市保二總隊基地興辦社會住宅,允宜周妥前置規劃作業

為落實照顧警消人員,內政部108年4月間「強化基層警察及消防同仁租屋協助措施」,經內政部盤點之8處基地內容與位置,住都中心並配合推動「新北市中和區景新段基地」之警消社會住宅興建計畫。該計畫規劃興建戶數317戶,預計109年底動工、113年底完工,於114年初開始營運。是以,此案為住都中心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之首例,目前尚於規劃階段,允宜周妥前置規劃作業,俾順利推動。

綜上,住都中心為協助擴增社會住宅量能,爰參與興辦社會住宅,並選定新北市保二總隊基地興辦社會住宅首例,此案目前尚於規劃階段,允宜周妥前置規劃作業,俾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