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5,155萬元、業務支出6,504萬元,業務短絀1,349萬元。經查:
(一)紀念基金會業務以辦理內政部委託計畫為主
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3之1條第1項規定:「紀念基金會辦理下列事項:一、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史料之蒐集及研究。二、二二八事件紀念活動。三、二二八事件之教育推廣、文化、歷史或人權之國際交流活動。四、已認定受難者之賠償。五、受難者及其家屬回復名譽之協助。六、弱勢受難者家屬之生活扶助。七、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八、其他符合本條例宗旨之相關事項。紀念基金會辦理前項事務,不得違背二二八事件之史實真相。」是以,紀念基金會近年來主要業務係接受政府委託經營二二八國家公園紀念館及續辦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發放等業務。
(二)近年來業務收支已呈短絀,允宜撙節業務支出
紀念基金會主要係辦理內政部委託其經營及管理國家紀念館、續辦二二八事件賠償金發放等業務,故委辦收入(帳列勞務收入)為主要業務收入;而業務支出部分,除委辦支出(帳列勞務成本)外,其餘多係行政及管理支出(帳列管理費用)。此外,紀念基金會尚有業務外收入,係現金存放銀行之利息收入(帳列財務收入)。
近年來紀念基金會均出現業務短絀情形,104年度至106年度各為1,660萬2千元、2,683萬4千元及2,380萬2千元。雖107年度業務收入由每年未及4千萬元,提升至4,807萬6千元,惟仍產生業務短絀921萬7千元,且預期108年度及109年度仍將持續短絀各為1,317萬元及1,349萬元(詳附表1),為維紀念基金會之財務健全,允宜撙節業務支出。
附表1:紀念基金會近年收支餘絀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別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收入總額
50,967
55,133
48,684
61,591
73,486
65,040
業務收入
34,827
39,594
35,432
48,076
60,316
51,550
勞務收入
34,342
39,591
35,374
48,057
60,316
51,550
受贈收入
73
3
58
18
0
0
其他業務收入
412
0
0
0
0
0
業務外收入
16,140
15,539
13,252
13,515
13,170
13,490
財務收入
16,078
15,105
13,170
13,447
13,170
13,490
其他業務外收入
62
434
82
68
0
0
支出總額
51,429
66,428
59,234
57,293
73,486
65,040
業務支出
51,429
66,428
59,234
57,293
73,486
65,040
勞務成本
42,486
57,225
47,151
48,142
64,020
55,740
管理費用
8,943
9,203
8,637
7,698
9,466
9,300
其他業務支出
0
0
3,446
1,453
0
0
業務餘絀
-16,602
-26,834
-23,802
-9,217
-13,170
-13,490
本期餘絀
-462
-11,295
-10,550
4,298
0
0
※註:1.資料來源,紀念基金會各年度預、決算書及紀念基金會提供。
2.表列104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及109年度為預算數。
3.業務餘絀=業務收入-業務支出。
綜上,紀念基金會104至106年度均出現業務短絀情形,雖107年度業務收入已有提升,惟仍產生業務短絀,且未來兩年預期仍持續短絀,為利紀念基金會之財務健全,允宜撙節業務支出。
(分機:8667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