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部分國家公園園區內尚有違章濫建及土地遭占用等違規情事,允宜積極處理,俾有效維護園區生態資源,並健全資產管理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所屬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營建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營建署及所屬109年度編列8個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經費分別為:墾丁2億2,207萬8千元、玉山1億2,831萬6千元、陽明山2億1,703萬元、太魯閣1億9,599萬6千元、雪霸1億6,881萬2千元、金門2億5,415萬4千元、海洋1億7,829萬9千元及台江1億4,108萬元,係辦理園區內經營管理、解說教育、保育研究及資產設備購置管理等工作。經查:

(一)部分國家公園園區內尚有違章濫建情事,各管理處允宜積極處理

參據各國家公園園區內違章建築統計(詳附表1),部分國家公園之違章建築濫建情形較嚴重,如墾丁及陽明山及國家公園截至108年8月底止仍分別有729筆及1,581筆違章建築待處理。此外玉山、太魯閣及金門國家公園各有2筆、5筆及35筆違章建築。且各國家公園108年度1至8月新增違章建築筆數均大於拆除筆數,致截至8月底各園區內違章建築筆數均高於107年底筆數,以墾丁國家公園為例,108年8月底筆數729筆,高於107年底之716筆,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允宜積極處理,俾維護園區內自然生態環境。

(二)部分國家公園仍有園區土地遭占用,允宜積極收回

參據各國家公園園區土地遭占用情形(詳附表1),陽明山及太魯閣國家公園於108年8月底止,分別有13筆(面積0.570公頃)及23筆(面積0.087公頃)土地遭占用,目前已分別提出民事或刑事訴訟或收取土地使用費等處理,允應積極收回。

附表1:各國家公園之園區內違章建築及土地遭占用情形一覽表

單位:筆、公頃、新台幣千元

項目

墾丁

玉山

陽明山

太魯閣

雪霸

金門

海洋

台江

1.違章建築部分

107年前已存在筆數

718

0

1,594

3

0

24

0

0

107年新增筆數

56

2

18

1

0

10

1

0

107年拆除筆數

58

0

40

0

0

4

0

0

107年底存在筆數

716

2

1,572

4

0

30

1

0

108年新增筆數

13

0

13

1

0

6

0

0

108年拆除筆數

0

0

4

0

0

1

0

0

108年8月底止存在筆數

729

2

1,581

5

0

35

0

0

2.遭占用土地部分

107年底止筆數

(面積)

1

(0.033)

0

13

(0.570)

23

(0.087)

0

0

0

0

107年追償土地使用費金額

0

0

1,585

0

0

0

0

0

108年8月止筆數、面積

0

0

13

(0.570)

23

(0.087)

0

0

0

0

108年8月止追償土地使用費

0

0

2,745

0

0

0

0

0

※註:1.資料來源,營建署提供。

綜上,營建署所屬8個國家公園每年均編列逾億元之經營管理經費,辦理各項園區管理工作,惟部分國家公園園區有違章建築濫建及土地遭占用等情事,均待各管理處積極處理及改善,俾維護國家公園生態資源,並健全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