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及所屬109年度預算「消防救災業務」項下「加強救災救護工作」分支計畫「新增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編列3,268萬元。該計畫係行政院108年5月17日核定,計畫期程為109年度至112年度,計畫總經費4億8,426萬元,主要係補助地方政府救災機構擴充裝備器材,以提升特殊及化災處理能力及效能。經查:
(一)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以提升地方政府環境事故救災應變能力、優化訓練中心設施及強化職能訓練為主
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結合內政部及國防部共同提報,分就相關主管業務編列預算辦理,其中消防署辦理部分為提升各直轄市及縣(市)消防機關因應化學災害及特殊災害搶救等複合式災害搶救裝備,說明如下:
1.提升地方政府環境事故救災應變能力:補助地方政府救災機構擴充化災搶救裝備器材,包括移動式搖控砲塔、特殊災害及化災搶救裝備器材設備及紅外線熱顯像空拍無人機等裝備。
2.辦理優化訓練中心設施及強化職能訓練:優化訓練中心各項特殊災害搶救訓練設施,以強化消防人員特殊災害救災安全觀念及意識,強化防救應變人員職能訓練。
(二)允宜建立計畫績效指標,以利後續計畫管考
鑒於現今災害規模及類型漸朝大規模、複合型災害發展,須有完善裝備及器材,始能將災害造成之傷害及損失降至最低;且現代消防工作已由早期之火災搶救,擴充為對各種災害之搶救,如:風災、水災、震災、危害性化學品災害、重大災難事故等。是以,為強化我國災害搶救功能,提高民眾及救災安全人員之保障,減輕災害對社會造成之衝擊,容有強化第一線消防人員所需裝備器材之必要,惟消防署之本項計畫尚未建立績效評估基準、指標及目標值,允宜研議納入計畫,以利計畫後續之管考作業。
綜上,消防署及所屬109年度預算編列「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經費3,268萬元,允宜研議建立績效指標及評估基準及目標值,以利計畫後續之管考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