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及其所屬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109年度預算案編列對文策院捐助經費計11億720萬8千元1,其中除7億4,795萬8千元係捐助文策院109年度營運與發展所需經費外,其餘則為專案捐助該院辦理各項文化產業發展相關計畫(詳附表1)。
經查文策院設置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文策院之經費來源計有下列5項:1.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2.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3.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4.營運及產品之收入。5.其他收入。惟據文策院109年度收支餘絀預計表顯示,該院109年度總收入11.72億餘元,全數來自政府捐助,包含政府公務預算捐助收入7.48億元及政府專案捐助收入4.24億元。
按我國創設行政法人制度之目的,乃期以新的公部門組織型態,以較具彈性及企業經營之管理方式來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是以,允宜輔導並督促該院以具彈性及企業效率經營之管理方式,增加營運效益,並逐步提升自籌財源能力,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綜上,文化部允宜輔導並督促文策院落實行政法人組織之精神,以彈性及有效率之企業經營管理方式,增加營運效益,並逐步提升自籌財源,俾利達成文策院有效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且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設立目標。
附表1:文化部主管109年度補捐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預算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單位預算
工作計畫及分支
計畫名稱
補捐助用途
金 額
文化部
綜合規劃業務-跨虛實科技人文計算平台
辦理跨虛實科技人文計算平台計畫有關授權加值應用相關規劃等工作。
3,000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
補助辦理華山2.0軟體計畫,扶植內容產業發展,建構文化內容產業支持體系。
150,000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
辦理文化內容開發與應用、完善文化金融體系、產業人才開發及創新創業、產業產製支持及設施管理、國內外市場及通路拓展、國家品牌國際布局、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輔導及產業趨勢研究等,健全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747,958
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
辦理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有關科技創新轉譯原創內容、開發科技應用工具,以進行市場測試及建立創新工作模式等,於內容產業價值鏈各端點催生創新典範案例。
158,000
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出版業務振興方案
辦理出版產業振興方案106-109年中程計畫推動漫畫基地營運。
17,000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
辦理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有關影視國際市場展及交流活動。
31,250
合 計
1,107,208
※註:1.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2.文化部另於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數位建設-發展數位文創」項下捐助文策院辦理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6,3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