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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之收入預估恐過度樂觀,允宜加強營運規劃;另本案硬體規劃允宜加強與鄰近文化創意機構設施資源整合,俾增進計畫成效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八、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之收入預估恐過度樂觀,允宜加強營運規劃;另本案硬體規劃允宜加強與鄰近文化創意機構設施資源整合,俾增進計畫成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科目新增「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1億8,846萬5千元,預定辦理補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辦理華山2.0軟體計畫、扶植內容產業發展、建構文化內容產業支持體系,以及華山2.0新建工程相關業務。經查:

(一)本計畫包含軟體與硬體發展計畫兩大部分,全數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本計畫係109年度新增計畫,經行政院108年5月10日院臺文字第1080011394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2億3,315萬9千元,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執行,執行期間為109年度至113年度。計畫內容包含軟體發展計畫及硬體發展計畫兩部分。

(二)本計畫部分收入預估恐過度樂觀,允宜加強營運規劃,並預為籌謀因應,俾達計畫目標

查本計畫財務效益評估分析結果為:淨現值大於0(37.36億餘元)、內部報酬率5.45%、自償能力1.29。復據本計畫第1年至第35年(109年度至143年度)計畫營運收支預估表顯示,自114年度產生收支淨利1,064萬1千元,往後逐年成長,至143年度增至4億5,289萬7千元。

惟本計畫係以故宮收入之20%,作為預估國家文化記憶庫營運第1年服務收入數,並以其為基礎,往後每年維持成長率5%直至第30年,是以,收入金額由第1年1,800萬元成長至第30年7,409萬元,前揭預估成長率恐有過度樂觀之虞;又如諮詢與媒合中心產業專業諮詢服務收入以每週100小時估算,如以週休1日推算,則平均每天提供諮詢服務時數達16.67小時,合理性容有檢討空間;另如產業人才培訓課程收入,預估第1年訓練5,000人次,往後訓練人次每年維持3%成長率至第30年訓練人次達1萬1,783人次,惟該訓練人次已超逾培訓空間可容納量。

按本計畫雖非以營利為導向,尚預估產生營運淨利,係正向積極之態度。惟開始營運後,倘無法達成營運收入之目標,恐因而影響本案軟體發展計畫之推動成效,甚而衍生需仰賴政府公務預算支援始得維持正常營運之窘況;爰此,允宜審慎評估本計畫各項收入之可實現性及合理性,預為籌謀因應並加強營運規劃,俾達成計畫目標。

(三)本案新設展演(示)廳設施之規劃,允宜加強與鄰近文化創意機構之設施資源整合,俾增進資源效益

依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109-113年)揭示,本案係優先以華山文創園區舊酒類試驗所、原B/ROT案共構停車場及週邊延伸空間等,辦理產業聚落規劃設計、新建工程與軟體營運計畫。計畫內容包括硬體發展計畫及軟體發展計畫兩大部分,其中硬體發展計畫部分,將建置映演廳、展演廳及多功能展示廳,總計1,055坪。

惟本計畫位址與臺博館鐵道博物館園區、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松山文創園區、臺北機廠鐵道博物館園區以及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等文化創意機構相距不遠,前開文化創意機構亦設有映演廳或展演(示)廳等相關設施。爰此,本案新設映演廳及展演(示)廳之規劃,允宜注意並加強與鄰近文化創意機構相關設施之資源整合,以免資源重複,並發揮本計畫設施資源之最佳效益。

綜上,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1億8,846萬5千元,本計畫財務分析結果雖具可行性,惟其中部分收入預估恐過度樂觀,或合理性容有檢討空間,允宜加強營運規劃並預為籌謀因應,俾達收益目標;另本計畫新設映演廳及展演(示)廳之規劃,允宜加強與鄰近文化創意機構相關設施資源整合,俾設施資源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