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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允宜研議建置文化資源共享平台之可行性,並加強拓展國際市場,俾增進計畫成效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一、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允宜研議建置文化資源共享平台之可行性,並加強拓展國際市場,俾增進計畫成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科目編列1億6,800萬元,辦理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本案係延續性計畫,109年度續編第4年預算。經查:

(一)截至8月底止,108年度預算尚無實現數,允宜注意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

本計畫預計總經費8億320萬5千元,預定辦理期程自106年度至109年度。截至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6億3,520萬5千元,據文化部統計截至108年9月20日止,107年度以前轉入108年度繼續執行部分,已全數執行完竣,108年度預算部分,業已撥付6,179萬8千元,惟因刻正執行中,尚無實現數。亦即截至108年8月底止,本計畫之108年度預算執行率為0,允宜注意控管執行時程,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

(二)允宜評估建置文化資料共享平台之可行性,並加強拓展國際市場,以增進計畫成效

據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揭示,本計畫下分3個分項計畫:1.內容素材整合與文化科技應用;2.建立創新價值鏈典範案例;3.輔導授權經紀及管理,推動品牌國際輸出。並針對前述分項計畫擬訂計畫目標,依序為:1.以科技協助整合在地素材,分析題材市場潛力及需求,輔助專家法則,協助業者透過科技之力量,找出深具國際共感又在地之臺灣內容,為內容產業銜接市場奠定基礎。2.以補助案模式降低風險,提高產業體系之業者投入意願,建立從打造IP到消費端、符合市場需求之創新典範案例。3.建立跨域IP授權機制,導入政府資源促進業者取得投融資、形塑品牌推動國際輸出。

查本計畫主要以捐助民間團體業者之方式執行,自106年度開始推動,迄今已2年餘。惟據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雖然本計畫推動以科技整合在地文化素材,促進文化內容產業發展,並積極推動鼓勵業者運用大數據技術於文化內容,惟國內尚乏可供運用之文化資料共享平台,且協助國內文化內容科技產業拓展國際市場,辦理國外洽商計畫之執行結果,多屬參訪行程,尚無促成業者海外銷售之實績等。爰此,文化部允宜評估建置國內文化資源共享平台之可行性,並加強拓展文化內容科技產業之國際市場,俾達計畫目標。

綜上,文化部辦理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期透過創新產業體系將優質內容擴散至國際,打造我國網路原生世代之內容需求與臺灣原創內容品牌國際化,惟國內尚乏可供運用之文化資料共享平台,且執行國外洽商計畫迄無促成業者海外銷售之實績,允宜評估建置國內文化資源共享平台之可行性,並加強拓展國際市場,以增進計畫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