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於「視覺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科目編列1億5,028萬2千元,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包含美術館本體施工作業、周邊環境整合,基礎及地下層結構工程之規劃設計等經費。本案係109年度新增計畫。經查:
(一)本計畫刻由主管機關審議中,允宜協調加速審議作業,以利後續執行
據文化部說明,行政院於108年5月16日以院臺文字第1080011070號函同意補助本案,惟應依行政院核復事項修正計畫,文化部業於108年8月21日將桃園縣政府依行政院核復事項修正之計畫書轉陳行政院審查,目前刻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查中。以上顯示本計畫尚未完成審議作業,允宜協調加速審議作業,俾利計畫後續執行。
(二)預定辦理期程計4年,允宜依預算法及預算編製作業相關規定揭露完整資訊,俾利本院預算審議
按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另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9年度概算應行注意事項第16點規定:「跨年期計畫應參照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由各機關依事實情形…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外,並於單位概(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以供立法院審議參考。」
據文化部說明資料顯示,本計畫內容為興建美術館及兒童藝術中心等,預定計畫總經費30億7,064萬2千元,地方政府負擔16億9,499萬4千元,中央政府補助13億7,564萬8千元,辦理期程為109年度至112年度。爰本計畫屬數額龐鉅之跨年期計畫,惟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僅揭露109年度預算需求,與預算法第39條及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9年度概算應行注意事項第16點規定未盡洽合,允宜檢討改善,以利本院預算督考。
(三)允宜斟酌地方文化展演設施資源現況,並加強營運規劃
雖然文化部表示,本計畫將以形塑「青埔大園文化生活圈」為發展目標,定位為兼具國際交流及地方培育之都市型美術館。惟據文化部統計,截至106年底桃園市有449處文化展演設施場地,數量高居全國各縣市第2名,僅次於新北市537處;另查桃園市之文化展演設施中已有3處美術館,以及專職藝文展演場地7處、博物館6處、文物館、紀念館、產業文化館41處、演藝廳2處等,顯示桃園市現有文化展演設施資源堪屬豐沛(詳附表1)。是以,本案與該市既有3處美術館及藝文展演場館之定位及功能宜有區隔,並宜妥善規劃後續營運,以避免因重複而產生競爭資源或同類客源互相排擠效應情形,俾增效益。
綜上,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編列1億5,028萬2千元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允宜審慎衡酌區域文化設施資源現況,並將本案日後營運管理維護需求納入整體考量,妥善審查計畫之定位功能及營運規劃,俾確保計畫成效。另本案刻正由主管機關審議中,允宜協調加速審議作業,並宜依預算法及預算編製作業要點規定揭露跨年期計畫完整資訊,以利本院審議。
附表1:全國文化展演場地數量前十大縣市一覽表 單位:處
縣市別
總計
專職藝文展演場地
法定博物館
美術館
紀念館文物館文化館非法定博物館
畫廊
演藝廳
劇場舞蹈音樂教室排練場
古蹟歷史建物
藝文特區
新北市
537
11
7
3
24
2
0
4
11
4
桃園市
449
7
6
3
41
2
2
1
14
1
高雄市
418
8
5
1
15
6
1
2
7
5
台南市
332
13
10
5
29
15
1
1
24
7
台北市
322
18
34
1
23
32
6
8
13
3
台中市
284
4
5
1
9
5
4
0
8
3
花蓮縣
200
12
1
3
9
3
0
1
12
2
宜蘭縣
183
2
8
0
18
0
2
1
6
2
雲林縣172
3
0
0
7
2
0
0
15
0
彰化縣
168
10
1
1
11
0
2
1
10
3
新竹市
168
4
4
3
4
14
1
3
7
2
全國
合計
4,267
116
92
27
263
86
21
25
176
52
※註:1.資料來源,文化部編印「2018文化統計年報」,107年12月出版。
2.表列橫向總計欄尚包含圖書館、資料館、電影(係)院、書店、報社、文教機關(構)、政府行政機關、大學、獨立學院、專科學校、高中(職)、國中、小學、幼稚園、各類活動中心、社區民眾活動中心、公寓大樓、社區廣場、寺廟、教會(教堂),因囿於版面未逐項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