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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允宜視實際受理情形適時調整方案內容,並審慎規劃財源,俾利政策之推動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住宅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住宅基金109年度預算「其他業務費用-補貼(償)、獎勵、慰問與救助(濟)」項下編列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9億7,927萬元。經查:

(一)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主要內容

為協助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減輕居住負擔,營造有利生育、養育環境,內政部爰提出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提供單身青年、新婚家庭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租金補貼,該方案擬先試辦1年,預計補助單身青年1萬2,000戶、新婚育兒家庭1萬2,000戶,共2萬4,000戶。主要內容如下:

1.補貼對象及條件

(1)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20歲至40歲、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

(2)新婚育兒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2.補貼金額

(1)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依地區別分為2,600元、3,200元、4,000元等3個級距,補貼期間最長1年。

(2)新婚育兒家庭: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參照「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依地區別分為3,000元、3,200元、4,000元、5,000元等4個級距,補貼期間最長1年。

(二)允宜視實際受理情形適時調整方案內容,並審慎規劃財源,俾利政策之推動

本案係首次試辦,為發揮協助單身青年並鼓勵生育之成效,允宜視實際受理申請情況,適時調整方案內容。另本案所需經費擬由住宅基金負擔,因該基金近3年(105年度至107年度)決算短絀各為48.33億元、44.91億元及32.33億元,108年度及109年度預計仍將發生短絀各為63.98億元及79.54億元,故規劃持續爭取國庫補助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撥補,惟房地合一稅稅收未如預期,允宜審慎規劃財源,俾利政策之推動。

綜上,為協助單身青年並鼓勵生育,爰辦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針對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住宅之青年,提供租金補貼,以減輕其租屋負擔。該方案為首次實施,允宜視實際辦理情形適時調整方案內容;另因本案所需經費由住宅基金負擔,因該基金近年均發生短絀,原規劃持續爭取國庫補助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撥補,惟房地合一稅稅收未如預期,允宜審慎規劃財源,俾利政策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