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109年度預算案,「臺東生活美學館業務」項下「國內旅費」科目編列131萬5千元,與108年度預算數相同,經查: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應依實際需要詳實編列國內旅費預算,並且嚴格控管
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5條規定,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所列各項費用,應力求詳實,其屬共同性費用項目,並應依主計總處所定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規定編列。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9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4點規定,各機關應切實在109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嚴格控管國內旅費。另依用途別預算科目定義及計列標準表規範,有關國內旅費科目之計列標準,係依實際需要並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標準計列。爰此,中央政府各機關有關國內旅費預算,應依實際需要詳實編列,並且嚴格控管。
(二)105至107年度國內旅費執行率未達7成,預算容有寬列,允宜依實際需要詳實編列預算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105至107年度「國內旅費」科目決算數分別為67萬元(執行率41.49%)、74萬2千元(執行率56.43%)及90萬8千元(執行率69.05%),執行率均未達7成;其中「生活美學業務推展」項下「國內旅費」科目決算數分別為30萬9千元(執行率31.21%)、25萬3千元(執行率32.03%)及47萬6千元(執行率60.26%)(詳附表1)。
據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表示,預算編審期間尚難估量次年度會議、教育訓練之場次,考量該館位處東部地區,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多於北部舉辦,為節省時間同仁多以搭乘飛機為主,爰寬列國內旅費以因應實際情況之變動。惟查該館105至107年度「國內旅費」執行率均未達7成,且「生活美學業務推展」分支計畫項下「國內旅費」科目執行率僅6成,預算容有寬列,允宜依規定按實際需要詳實編列預算。
綜上,中央政府各機關應依規定,按實際需要詳實編列國內旅費預算,並且嚴格控管,惟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105至107年度「國內旅費」執行率均未達7成,預算容有寬列,允宜覈實編列,俾符實際。
附表1:105至108年度國內旅費之預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支計畫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執行數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625
361
525
489
525
432
525
251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990
309
790
253
790
476
790
257
國內旅費合計
1,615
670
1,315
742
1,315
908
1,315
508
※註:1.資料來源,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2.108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