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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工藝中心為提升該中心補捐助資訊之透明及公開,允宜依文化部規定公開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俾增公平性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所屬109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七、工藝中心為提升該中心補捐助資訊之透明及公開,允宜依文化部規定公開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俾增公平性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蔡檳全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工藝中心)109年度預算案「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業務」項下「推廣工藝研究發展」編列8,462萬4千元。經查:

(一)109年度預算案「推廣工藝研究發展」項下「獎補助費」科目編列1,122萬9千元

工藝中心109年度預算案「推廣工藝研究發展」項下「獎補助費」科目編列1,122萬9千元,其中包含「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86萬4千元、「獎勵及慰問」346萬5千元及「其他補助及捐助」290萬元(詳附表1)。

附表1:109年度預算案「推廣工藝研究發展」項下「獎補助費」科目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預算案數

摘要說明

獎補助費

11,229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864

鼓勵企業、商號、相關公會及民間團體參與工藝文化活動、推廣行銷與國際技藝交流等。

獎勵及慰問

3,465

依國家工藝成就獎與臺灣工藝競賽簡章發放獎金,獎勵工藝創作。

其他補助及捐助

2,900

補助個人參加國內外工藝展會及技藝交流等活動。

※註:1.資料來源,工藝中心109年度單位預算案第54至57頁。

(二)國家工藝成就獎依文化部定頒之行政規則辦理,惟個別獎金及總獎金均較高之臺灣工藝競賽卻適用文化部核定之簡章辦理,相關獎金評定之作業規範訂定程序容有落差,允宜檢討妥適性

109年度預算案「獎勵及慰問」主要係依國家工藝成就獎徵選作業要點與臺灣工藝競賽簡章發放獎金,獎勵工藝創作。

查文化部為表彰長期致力於工藝志業努力不懈,且具有卓越成就及貢獻者,給予尊崇與肯定,訂有「國家工藝成就獎徵選作業要點」,該要點規範內容包括徵選條件、徵選名額(每年1名)、審查方式、獎勵方式等,103至107年度核給得獎者60萬元。另工藝中心為鼓勵工藝創作,促進全民參與工藝活動,依各年度之競賽簡章辦理臺灣工藝競賽。例如108年度辦理之2019年臺灣工藝競賽,該簡章訂有參加資格、獎勵項目、評選作業;其中獎金方面,1等獎1名獎金100萬元、2等獎1名獎金60萬元、3等獎1名獎金40萬元等。

工藝中心辦理國家工藝成就獎及臺灣工藝競賽,前者適用文化部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訂頒之行政規則,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60條規定由部長簽署並登載於行政院公報,後者適用由文化部核定之年度競賽簡章方式辦理。然臺灣工藝競賽之個別獎金及總獎金均高於國家工藝成就獎,惟臺灣工藝競賽則依文化部核定之簡章辦理即可,國家工藝成就獎卻適用文化部依行政程序法定頒之行政規則,相關獎金評定之作業規範訂定程序容有落差,允宜檢討妥適性。

(三)為提升工藝中心補捐助資訊之透明及公開,允宜依文化部規定公開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

工藝中心為扶植民間推展工藝產業創新、行銷及鼓勵地方政府特色工藝文化研究、推廣與工藝技藝傳承等相關業務,訂有「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推展工藝文化與工藝傳承計畫補助要點」,規範補助案件之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等。

查文化部105年11月7日頒定「文化部與所屬機關(構)對民間團體及個人獎勵補助作業審查結果透明化注意事項」,該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對民間團體及個人獎勵補助案件,應將其評審結果、評審委員名單採公開透明方式對外公開。第4點則規定,每一評審會議結束,會議紀錄經核定後,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於文化部獎勵補助資訊網對外公開,公開內容包括受獎勵補助對象、計畫名稱及獎勵補助金額。

次查107年度工藝中心辦理之各項獎勵及補助案件,均未依前揭注意事項規定公開評審結果(包括受獎勵補助對象、計畫名稱及獎勵補助金額)及評審委員名單等,僅依「文化部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管考作業注意事項」公告「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運用效益評估表」。

爰此,為提升工藝中心補捐助資訊之透明及公開,該中心允宜依「文化部與所屬機關(構)對民間團體及個人獎勵補助作業審查結果透明化注意事項」規定,公開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

綜上,工藝中心109年度預算案「推廣工藝研究發展」項下「獎補助費」中「獎勵及慰問」主要係依國家工藝成就獎徵選作業要點與臺灣工藝競賽簡章發放獎金,獎勵工藝創作,惟工藝中心辦理獎金評定之作業規範訂定程序與國家工藝成就獎徵選作業要點容有落差,允宜檢討妥適性,此外,為提升該中心補捐助資訊之透明及公開,允宜依「文化部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管考作業注意事項」,公開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俾增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