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院109年度預算案「海洋科技發展計畫」編列3億3,789萬5千元,辦理海洋科研關鍵實驗室運作及服務、海洋載具營運與研發、海洋資料管理與加值應用服務、海洋研究船營運暨設備維運等業務。其中包括1,229萬4千元之維運經費,係用於支應承租高雄七賢國中舊址1.2公頃用地、高雄港第3單元0.9公頃用地之租金,以及各式科儀設備之展示品製作費。經查:
(一)建置海洋科學研究專區經計畫修正後縮減面積
1.國研院辦理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開發興建係依據「國家海洋科技能量建置計畫」。上開計畫經行政院104年12月28日核定以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土地面積約3公頃)作為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開發基地,計畫執行期間自104年度至108年度。嗣因高雄市政府欲保留其中之1.8公頃土地自行開發利用,經多次協調,科技部與高雄市政府106年9月達成共識,同意以1.2公頃範圍做為開發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基地,並辦理計畫修正,嗣經行政院107年6月13日核定。
2.依修正後之計畫,「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經費核定為5.87億元,包含公共建設預算5.67億元,科技預算0.2億元,主要規劃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1.2公頃土地設立「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與「海洋科技暨教育展示大樓」,並於高雄港第二貨櫃中心第三單元租用0.9公頃土地,設立研究船聯合倉儲(詳附表1)。
(二)108年度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款5億餘元,因整體建置時程無法確定,難於108年度完成,刻正進行計畫變更程序
海洋科學研究專區歷年預算執行情形如下:
1.104年度及105年度分別編列預算2,000萬元及498萬9千元,已全數執行完畢。
2.106年度及107年度分別編列預算5億4,933萬6千元及1,271萬9千元,因土地取得範圍未定,遲至106年9月科技部與高雄市政府取得共識後始確定,嗣修正之計畫書於107年6月13日獲行政院核定,始能據以執行,致分別保留5億4,635萬8千元及1,165萬8千元,合計保留5億5,801萬6千元。
3.108年度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款5億5,348萬3千元,考量整體建置時程無法確定,難以於行政院核定執行期限108年底前完成,該院已辦理變更計畫作業,並經科技部於同年8月22日送行政院審議。
(三)海洋科技暨教育展示大樓及研究船聯合倉儲分別因適用土地法尚有疑義及承租土地之地上物仍未排除,致影響執行進度
1.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總部:係整修七賢國中舊址內之「綜合大樓」使用,裝修工程已於104年度完成,並於105年3月31日舉行啟用典禮,正式進駐使用。
2.「海洋科技暨教育展示大樓」:因建置所在土地涉及國有與市有地,雙方對土地處分及使用法規適用不同,影響後續土地租用及建物建照取得時程。
3.研究船聯合倉儲:海洋中心原與高雄港務分公司已商妥租賃高雄港第二港區第3單元土地,作為研究船聯合倉儲用地。惟高雄港務分公司因其土地使用調度因素,未能排除土地堆置之地上物,致海洋中心無法按原規劃期程於108年7月1日起租用土地,統包廠商因而無法進場作業,影響建築執照申請作業。
綜上,建置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依計畫之辦理期程為104年度至108年度,因受土地取得範圍未定因素而延宕,又海洋科技暨教育展示大樓及研究船聯合倉儲則受土地適用法規尚存疑義及承租土地之地上物未排除,影響相關執照申請取得時程,將無法於108年度完成建置,允宜積極辦理計畫修正,並協調解決影響執照取得因素,以儘速如質完成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建置。
附表1: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分年經費需求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 目
短程
中程
合計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短程
(已完成)
海洋專區中程前置規劃
0.2
0
0
0
0
0.2
中程
(進行中)
建置海洋科技暨教育展示大樓;
建置研究船聯合倉儲
0
0.05
5.49
0.13
0
5.67
合計
0.2
0.05
5.49
0.13
0
5.87
※註:1.資料來源,國研院提供。
2.上表經費需求係依行政院107年6月13日核定之修正後「國家海洋科技能量建置計畫」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