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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允宜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俾利提供國人及時及必要之協助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大陸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大陸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陸委會109年度「法政業務」計畫下「兩岸法治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編列1,377萬7千元,預計辦理配合整體兩岸與區域情勢發展,賡續研析、規劃兩岸法政交流政策,掌握兩岸法政交流、人員往來,及陸方推動對臺相關措施策略作為等相關發展趨勢,及協調相關主管機關等業務。經查:

(一)「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將兩岸合作打擊跨境毒品走私犯罪、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等,列為本項協議重點工作

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98 年6月25日生效迄今已逾10年,兩岸在共同打擊犯罪、人員遣返等司法互助事項方面,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並將兩岸合作打擊跨境毒品走私犯罪、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及人口販運案件,列為本項協議重點工作。

2.對於國人在大陸遭拘留、羈押及服刑等之人身安全保障(包含家屬探視、聘請律師、假釋、保外就醫及受刑人接返等權益事項)亦為重點項目,將國人在大陸人身安全通報與家屬探視機制納入協議,並敦促陸方相關部門確實執行。

(二)國人於中國大陸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不少,允宜落實協議執行,俾利提供及時及必要之協助

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生效日起至108年7月底之辦理成效,謹例舉如次:

(1)陸方通報我方民眾在中國大陸人身自由遭受限制案件計6,511件、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案件計947件(詳附表1),其中涉及之刑事案件主要類型有詐騙、走私、危險駕駛、毒品(含販毒、吸毒)及交通肇事等。

(2)雙方相互提出之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協緝遣返等請求案件已逾11萬7,012件、雙方合作完成9萬8,961件。

(3)兩岸合作交換情資合作偵辦案件,合計破獲228案,共逮捕嫌犯9,368人。

2.截至108年7月底,自中國大陸將罪犯接回共19人(我方提出446人),陸方遣返予我方之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計494人(詳附表2;我方提出1,484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多年已具成效,惟「通緝犯緝捕遣返」及「罪犯接返」2部分我方請求與陸方完成人數之落差近年有擴大情形;由於跨國犯罪案件層出不窮,近年來國人於中國大陸人身自由受限制人數不少,允應研謀有效且即時維護國人在中國大陸權益之策略。

綜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迄今逾 10年,已逐步建立制度化之協處機制並具成效,惟近年來兩岸情勢多變,「通緝犯緝捕遣返」及「罪犯接返」之我方請求與陸方完成情形尚有落差,允宜研謀改善,俾利有效維護國人在中國大陸權益,提供即時及必要之協助。

附表1:「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案件統計總表(累計)

單位:人次;人;次

項次

協助事項

我方(請求、邀請、主動提供)

陸方(請求、邀請、主動提供)

我方

陸方(回復)

陸方

我方(回復)

完成

瑕疵、補正

進行中

完成

瑕疵、補正

進行中

通緝犯緝捕遣返

2,049

(1,484人)

522

(494人)

7

0

35

(30人)

26

(21人)

6

0

犯罪情資交換

6,259

2,024

2

4,233

1,718

1,426

0

262

司法文書送達

65,690

56,435

0

0

21,931

20,669

0

0

調查取證

1,826

1,119

74

633

1,495

1,455

0

40

罪犯接返

446

19

0

0

0

0

0

0

人身自由受限制通報

-請求

732

405

0

318

0

0

0

0

-提供

6,745

6,745

0

0

6,511

6,511

0

0

非病死及可疑非病死通報

198

198

0

0

947

947

0

0

業務交流

230

230

0

0

200

200

0

0※註:1.資料來源,法務部網站-兩岸司法互助實施現況及成效,查詢日期:108年9月9日。

2.資料統計期間自98年6月25日至108年7月31日止。

附表2:陸方遣返通緝犯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合計

人數

11

68

78

99

72

55

63

17

13

11

7

494

※註:1.資料來源,陸委會網站,查詢日期: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