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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業務近年來市場需求偏低,允宜檢討業務妥適性,調整或整併相關業務 日期:108年10月 報告名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9年度編列「業務收入」10億9,270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24億3,661萬2千元,業務短絀13億4,390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業務短絀增加1,703萬9千元。經查:

(一)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主要營運項目包括各項貸款業務及信用保證業務

依據預算法第50條規定,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除營業基金外之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各基金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業務計畫與預算,應切實詳盡審核,對各項投資計畫應就政策性需要、計畫可行性及效益、計畫內容、投資金額等詳予評估,確實負審核之責。」故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基金運用計畫可行性、投資金額及效益等,係本院預算審議重點之一,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9年度之主要營運項目包括原住民經濟產業及青年創業貸款業務3億元、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業務4億元及原住民經濟產業貸款信用保證業務500萬元(以下簡稱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等。

(二)信用保證業務近年來市場需求偏低,允宜檢討業務妥適性

原民會為辦理信用保證業務,訂有「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信用保證業務處理要點」,並據以執行。

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係為解決原住民信用不足或擔保品價值不足,而無法取得銀行融資問題所辦理之業務,105年度預算編列1,000萬元信用保證業務,106年度至109年度則均編列500萬元,惟近年來僅有106年度1案申請,貸款之信用保證209萬元,執行率為41.08%,其餘年度均為零,108年度截至8月底亦無申請案件。

詢據原民會分析未有族人申請是項業務之原因略以,105年度係因信用保證貸款利率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利率稍高,產生貸款排擠效果。又原民會於106年11月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辦理「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並訂定「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提供每申請人最高1,000萬元保證之多樣化融資管道。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107年度未有族人申請問題,資金需求者可能轉向原住民族企業貸款信用保證申請所致。依據原民會提供資料顯示,企業貸款信用保證業務推動至108年8月底止,同意保證案件計30件,累計金額1億2,255萬元。

基此,前揭該基金之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係屬個人信用保證業務,近年來申請僅有1案(1人),顯不符市場需求,原民會允宜檢討是項業務妥適性,積極調整或整併相關信用保證業務,以提高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營運績效。

綜上,原住民信用保證業務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主要營運計畫之一,惟近年來市場需求偏低,允宜檢討業務妥適性,積極調整或整併其他相關貸款及信用保證業務,以提高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營運績效並提供原住民必要之服務。

附表1:105-109年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信用保證業務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保證數

決算保證數

執行率%

累計保證金額

105

10,000

0

0

1,597,657

106

5,000

2,090

41.80

1,599,747

107

5,000

0

0

1,599,747

108

5,000

0

0

1,599,747

109

5,000

0

0

1,599,747

※註:1.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108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