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109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一般服務費」500萬元,預計辦理原住民族特色溫泉推動專案辦公室及推動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發展等相關業務所需經費,另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4,225萬元,預計辦理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及溫泉相關業務所需經費。經查:
(一)為統籌規劃原住民溫泉開發政策,帶動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發展,自99年度起辦理溫泉建設計畫
原民會為統籌規劃原住民溫泉開發政策,帶動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發展,於99年度起辦理「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永續經營及輔導獎勵中長程5年(99-103)實施計畫」,該計畫已投入經費3.16億元,其未完成部分子計畫,於104年度納入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4年計畫(103年至106年)之「部落溫泉產業示範區」子計畫,接續推動部落溫泉發展業務,惟自107年度以後起即未再訂定整體計畫(仍統稱為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僅按原民會所核定之個別核定計畫賡續辦理。
(二)原民會歷年補助辦理溫泉示範區計畫以協助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相關建設,惟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有待改善
溫泉為原住民族重要資源,截至108年4月底止,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業者家數共計137家;為協助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建設,以帶動原住民族經濟發展,原民會歷年補助多項溫泉地區開發計畫,105年度至107年度預算數分別為7,365萬元、1億1,250萬元及1億1,250萬元,惟執行率僅53.59%、48.17%及7.4%,執行率偏低,108年度預算數4,225萬元,惟截至8月底尚未核定,故無執行數(詳附表1)。
詢據原民會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原因略以,地方政府辦理溫泉計畫常見問題,以土地使用、開發項目受限於地方主管機關法規之限制,為確保計畫核定及經費核撥後,執行單位工程進度可按期及原規劃規模期程完工,致影響計畫核定時間,且原民會視情況調整補助經費,致審查費時影響原計畫期程及經費執行。原民會按108年8月20日執行進度會議決議,請執行單位積極趕辦107年度及以前年度核定計畫,108年度計畫暫不核定,俟107年度以前計畫完成結報後,再提送後續年度計畫至該會審議。108年度計畫截至8月底均尚未核定,預算執行恐不如預期,109年度續編4,225萬元,其預算能否執行容有待酌。
綜上,原民會自93年度起逐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惟部分計畫因地方政府執行進度落後,致近年來補助原住民族溫泉示範區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未盡理想,107年度預算執行率僅達7.4%,108年度截至8月底尚未執行,是以,以前年度未完成計畫允宜研謀妥處,原民會應視地方政府需要提供必要協助,並依預算執行情形,審慎編列預算。
附表1: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A)
核定數
執行數
(B)
預算執行率
(B/A)
105
73,650
48,160
39,471
53.59
106
112,250
92,452
54,067
48.17
107
112,250
35,635
8,305
7.40
108
42,250
0
0
0
109
42,250
0
0
0
※註:1.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資料統計截止日期:108年9月9日。
2.108年度截至8月底止尚未核定相關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