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園區開發計畫業經行政院98年11月19日核定籌設 (原名稱為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計畫總經費約83.5億元,截至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案)數74億1,783萬6千元,累計執行數72億4,540萬1千元(詳附表1)。經查:
附表1:99至108年度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開發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編列數
決算(執行)數
當年保留數或
以前年度保留數
107年度以前
(起始年99年)
7,396,576
7,245,141
0
108年度
21,260
260
0
合計
7,417,836
7,245,401
0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一)中興園區籌設過程因南投縣政府文資審議結果,公告區內90%面積為文化景觀區,不得改變任何地景風貌,致園區開發計畫受阻延宕
為增加我國在產業研發領域上之優勢,並避免研發機構、單位或人才過度集中北部地區之失衡現象,政府宣示中興新村將發展為文化創意及高等研究園區,以提供足夠誘因,鼓勵吸引產業及研發活動進駐,規劃成為無生產製造行為之高等研究園區,園區機能除了科技產業或地區核心產業之應用研究外,亦含括產業趨勢研究中心及台灣永續環境研究中心等,以帶領臺灣產業朝向高值化發展,培養頂尖研究人才、活化國有土地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中興園區原規劃發展為綜合型研究園區,將引進文化創意、行政辦公、高科技研發等3大類別之單位或機構進駐。另為符合研究園區之屬性,園區除文化創意外,其餘均不得從事製造量產。惟開發過程中,南投縣政府於101年3月15日文資審議後,公告園區內90%面積為文化景觀區,不得改變任何地景風貌等,致園區開發計畫受阻延宕。
(二)受文化景觀區限制而影響產業進駐意願,允宜積極辦理後續招商事宜,俾改善營運績效
中興園區因包括北核心區各行政機關、生活宿舍區及全區九成面積受南投縣政府劃為文化景觀區,不得改變任何地景風貌,致影響產業進駐意願,經行政院於107年1月5日以院臺科字第1060042990號函核定「中興園區籌設計畫(第二次修正)」,並更名為「中興園區」,將科學園區範圍縮減至南核心區(不含其他行政機關),範圍約36.58公頃,並於103年3月18日完成「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以南核心區為優先開發方案效益評估報告」,陸續完成南核心區開發任務。惟因園區開發遭受文化景觀區不得改變任何地景風貌,影響產業進駐意願,加上進駐廠商為研發型廠商,管理費、出租土地等收入較低,致園區近105至107年度均短絀且呈惡化趨勢(詳附表2),108至109年度亦預計短絀,營運績效不佳。
附表2:105至109年度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預決算收、支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105年度
決算
106年度
決算
107年度
決算
108年度
預算案
109年度
預算案
收入
29,947
27,796
31,023
14,421
19,317
支出
101,995
145,888
193,019
75,811
152,287
餘絀數
-72,048
-118,092
-161,996
-61,390
-132,970
※註:1.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綜上,截至108年8月底中興園區開發計畫已投入74億餘元,惟因地方政府以「文化景觀區」不得改變任何地景風貌,致影響開發計畫及產業進駐意願,允宜積極辦理後續招商事宜,俾改善營運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