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為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洋資源開發、環境管理及產業發展計畫等,109年度預算案於「海洋業務-海洋資源作業」編列獎補助費7,570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數9,850萬元減少2,280萬元,減幅23.15%。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現行補助規定
海委會為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相關海洋事務,提升地方政府執行海洋事務之量能,自108年起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洋資源開發、環境管理及產業發展計畫」以促進海洋產業、科技之發展及推動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達成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目標為主要工作項目。依該會「促進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補助計畫」,108年度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1.補助對象: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為原則;但鄉(鎮、市、區)公所得依計畫性質及執行推動需要提案,報請縣(市)政府核轉申請補助。
2.補助項目:(1)提升海洋資源調查及利用評估整體量能。(2) 適性發展海洋觀光遊憩暨文化產業。(3)推動海洋養殖產業轉型與促成產業鏈多元發展。
(二)109年度預算與108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109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洋資源開發、環境管理及產業發展計畫7,420萬元;捐助國內民間團體從事海洋資源永續利用50萬元及獎助學生辦理永續海洋事務相關研究100萬元,合計7,570萬元,均屬經常支出(詳附表1)。
附表1:109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業務-海洋資源作業」獎補助費內容及預算編列說明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補(捐)助對象
金額
說明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洋資源開發、環境管理及產業發展計畫
地方政府
74,200
1.計畫內容及預算編列計算基礎:
為海洋事務專責機關,基於強化海洋資源永續利用,促進藍色經濟之推展,遂編列相關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洋資源開發管理及地方創生與產業升級,提升地方執行海洋事務量能,依據各縣市財政狀況及提報計畫之可行性、完整性與後續效益,聘請委員審查,據以核定補助經費。每案估列補助150萬元,預計核發55案。
2.補助規定:
海委會業於107年10月15日訂定發布「海洋委員會促進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補助作業要點」,據以執行上開計畫。
捐助國內民間團體從事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民間團體,指依法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
500
1.計畫內容及預算編列計算基礎:
為推展海洋事務及海洋政策,編列相關經費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海洋永續資源、海洋環境管理及海洋產業等相關計畫及活動,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起始日20日前檢附申請文件送交海委會審查,通過後執行。每案原則估列補助2萬元,估列25案。
2.補助規定:
海委會業於108年1月30日訂定發布「海洋委員會對學校及民間團體補(捐)助處理原則」,據以執行上開計畫。
獎助學生辦理永續海洋事務相關研究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生研究生
1,000
1.計畫內容及預算編列計算基礎:
為培育優秀海洋事務研究人才,促進海洋產業、環境及科技之永續發展,編列相關經費補助各大專校院學生參與海洋相關之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者檢附研究計畫書提出申請,由海委會聘請委員審查,據以核定補助經費。
2.補助規定:
海委會業於108年2月1日訂定發布「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據以執行上開計畫。
合計
-
75,700
-
※註:1.海洋委員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據海委會提供資料觀之,該計畫截至108年度8月底實際補助金額3,905萬9千元,補助件數86件(人)為當年度目標值83件之103.61%,整體計畫達成情形尚稱良好,惟其中「捐助國內民間團體從事海洋資源永續利用」之計畫實際值僅1件(人),與當年度目標值25件(人)尚有差距(詳附表2)。
附表2:108年度及109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業務-海洋資源作業」獎補助費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目標值
實際值
目標值
金額
件(人)數
金額
件(人)數
金額
件(人)數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洋資源開發、環境管理及產業發展計畫
97,000
48
38,759
51
74,200
55
捐助國內民間團體從事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500
25
300
1
500
25獎助學生辦理永續海洋事務相關研究
1,000
10
0
34
1,000
10
合 計
98,500
83
39,059
86
75,700
90
※註:1.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提供。
2.108年度項目為「補助地方政府從事有關海洋產業、海洋資源研究開發」、「捐助國內民間團體從事海洋資源永續利用」及「獎助在校生推廣海洋觀光遊憩活動與產業」。
3.表列108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109年度為預算案。
(三)賡續辦理補助案件,允宜審酌地方政府之區域特性及公平性,並加強對受補助單位之績效管考
依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四、(十四)規定:「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項下所編列之對地方政府補助款,其資源配置應兼顧區域均衡與公平性,並配合中央與地方事權之調整,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與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確實檢討辦理。」是以,海委會允宜審酌地方政府之區域特性及公平性,確實依規定辦理,並加強對受補助單位之績效管考。
綜上,海委會109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從事有關海洋產業及海洋資源研究開發,及落實海洋資源永續等經費,該計畫108年度預算截至8月底尚有部分計畫之實際值與目標值差距甚大,而該會為海洋事務專責機關,基於強化海洋資源永續利用,促進藍色經濟之推展,相關補助案件允宜審酌地方政府之區域特性及公平性,並加強對受補助單位之績效管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