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其他財產收入」編列71萬9千元,係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向占用人收取之占用使用補償金,較108年度預算案41萬元4千元,增加30萬5千元,主要係預計依規定積極排除占用所致。經查:
(一)經管土地使用及被占用概況
截至108年8月底,航港建設基金經管土地共7,611筆、面積5,496.32公頃,使用情形包括出租、被占用、未利用、設定地上權、無償提供、保留、利用等,其中被占用土地(相關資料統計至108年6月底,筆數以錄數填報)計610錄、8.31公頃,公告地價計2億7,555萬4千元,政府機關及私人皆有占用情形。被占用土地由106年12月之582錄,至108年6月增為610錄,面積則自106年12月之8.77公頃,至108年6月減為8.31公頃(詳附表1)。
附表1:航港建設基金經管土地使用概況 單位:筆(錄);公頃
經管土地
使用情形
106/12
107/12
108/08
筆數
面積
筆數
面積
筆數
面積
出租
858
561.37
984
672.74
982
704.27
被占用
582
8.77
561
8.32
610
8.31
未利用
175
21.79
92
2.96
82
3.38
其他
5,550
4,685.37
5,828
4,718.24
5,937
4,780.36
合計
7,165
5,277.30
7,465
5,402.26
7,611
5,496.32
※註:1.資料來源,交通部航港局。
2.其他包括設定地上權、無償提供、保留、利用等。
3.所列108年8月之被占用筆數及面積係統計至108年6月底,其餘資料統計至8月底。
4.筆數係以錄數填報,每1錄代表每1筆土地或建物列管之1件占用案,面積以該錄占用範圍計。(例:1筆土地全筆面積100㎡,其中50㎡被某甲占建房屋,20㎡被某乙占耕,填製時以「2錄、70㎡」列計。)
(二)被占用土地處理結案情形已有改善,惟仍未達預期目標
航港局訂有「交通部航港局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土地5年加強處理計畫」,目標為自該計畫核定之日(106年10月6日)起分5年執行完成被占用土地,換言之,每年應處理錄數及面積目標皆為20%。航港建設基金經管土地106年度處理結案錄數為20錄、面積為1萬627.32平方公尺,處理結案率以錄數計算為2.34%、以面積計算為5.74%;107年度處理結案錄數為48錄、面積為2萬2,364.43平方公尺,處理結案率以錄數計算為5.67%、以面積計算為12.78%,處理結案情形已有改善,惟仍未達預期目標。
綜上,航港局為積極排除被占用經管土地,於航港建設基金109年度「其他財產收入」編列收取占用使用補償金71萬9千元,較108年度增加30萬5千元。106年12月至108年8月間,航港建設基金經管被占用土地錄數增加,面積則微幅減少;而107年度被占用土地處理結案情形較106年度已有改善,惟仍未達預期目標,嗣後允宜積極加強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