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勤公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07及108年度共編列購置辦公土地及房屋3億元(包含土地1,000萬元、房屋及建築2億9,000萬元),惟相關規劃已變更,說明如下:
(一)現有辦公廳舍使用情形
港勤公司於103年10月成立,總部廳舍及用地係向港務公司承租,隨業務及人員擴增而陸續增租。配合港務公司活絡港區用地整體規劃,港勤公司現址將作為土開公司開發標的,需歸還原承租地,爰於107及108年度共編列購置辦公廳舍3億元。
(二)辦公廳舍規劃一再變更
1.辦公廳舍購置案原以港務旅運大樓所在之苓雅區及附近前鎮區之辦公大樓為首選:港務公司現址亦規劃為開發標的,未來將遷至新建港埠旅運大樓,考量港勤公司與母公司業務往來頻繁及開會便利性,購置位址以港埠旅運大樓所在苓雅區及附近前鎮區之辦公大樓為首選。
2.購置案無合適標的,改採與港務公司合建分屋方式辦理:港勤公司107年初進行評估後未覓得適合物件,後查港務公司持有座落於鹽埕區興福段494地號之閒置素地,該區位與港勤公司現有辦公廳舍相距不遠且房舍格局更能符合需求,爰改採與港務公司合建分屋方式辦理。
3.研議改租高雄港務分公司辦公廳舍:合建分屋案經港務公司於108年間辦理數次招標,均無廠商投標,遂依108年8月15日「港務公司第一辦公廳搬遷後使用規劃推動任務小組第1次會議」結論,暫停執行合建分屋案。因高雄港務分公司於新建港埠旅運大樓完工後將進行搬遷,其所騰出之辦公空間經港勤公司初步檢視可滿足辦公需求,在秉持撙節原則下,避免港區內港務廳舍閒置以最大化使用效益,港勤公司將改租高雄港務分公司搬遷後騰出之廳舍作為港勤公司總部辦公廳舍。
(三)相關年度預算處理情形
港勤公司107年度撥付1億9,800萬元予港務公司作為合建分屋之先期作業費,合建分屋案取消後,港務公司將返還港勤公司已撥付之經費,港勤公司108年度所編列之預算1億200萬元則擬不執行。另,港勤公司籌編109年度預算案時辦公廳舍係規劃採合建分屋方式辦理,預計109年度已完工,致未編列辦公廳舍之房屋租金預算,如有預算不足情事,將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綜上,港勤公司因配合港務公司活絡港區用地整體規劃,現址將作為土開公司開發標的,需歸還原承租地,於107及108年度共編列購置辦公廳舍3億元。惟新辦公廳舍規劃一再變更,目前研議改租高雄港務分公司未來搬遷後騰出之辦公廳舍,允宜洽談穩定之租賃期間,避免經常更換辦公處所而耗費成本,且宜儘速定案,俾利後續搬遷及土地開發事宜。
(分機:1916 黃怡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