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會109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數位平權基礎建設」計畫900萬元,主要係捐助電信業者建置每秒傳輸1兆位元(Gbps)或每秒傳輸100百萬位元(Mbps)等級固網寬頻網路費用,以持續提升固網寬頻服務速率,強化數位發展機會。而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以下簡稱普及服務基金)、「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保障寬頻人權」之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建設,所辦事項亦為督促業者擴大寬頻涵蓋之建設,該三項業務主要差異說明如下:
(一)績效指標之差異
1.數位平權基礎建設:依據教育部、原民會、衛福部等部會需求,擬定每年固網建置點數及圖資建置與服務推廣:
(1)深化在地基礎建設,增加建置寬頻網路Gbps等級固網寬頻服務或擴展100Mbps等級固網寬頻服務。
(2)每年至少3個鄉鎮市區之G等級或100M等級服務建置。
(3)介接相關部會寬頻建設圖資系統。
(4)結合相關部會辦理應用服務推廣活動,提升民眾使用之興趣與應用範圍,以提高民眾申裝使用意願。
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保障寬頻人權」之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建設:為能落實照顧偏遠地區居民之基本通信權益,持續推動國家資訊化社會政策,規劃補助業者建置之項目及109年度KPI指標如下:
(1)Gbps等級服務到鄉:20點。
(2)100Mbps等級服務到村:4點。
(3)擴展Wi-Fi熱點頻寬:235點。
(4)強化偏鄉4G基地臺建置:30點。
3.普及服務基金:
(1)運用該基金持續督導電信普及服務提供者強化偏遠地區寬頻網路建設,以提升偏鄉寬頻網路服務品質,改善國內整體通訊基礎網路環境,縮減城鄉數位落差。
(2)每年依行政院施政計畫所定之目標完成偏鄉地區需求點建置,109年預定完成12個需求點。
(二)經費之差異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保障寬頻人權」之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建設係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第一期決算2億4,190萬5千元,第二期預算數共計4億3,000萬元。普及服務基金由電信業者分攤,106年度與107年度支用數分別為263萬元與242萬7千元。
(三)區域與目的之差異
數位平權基礎建設係於全國地區建置寬頻網路(Gbps、100Mbps)基礎建設,「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保障寬頻人權」之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建設則限於全國86個偏鄉之寬頻網路(含Gbps、100Mbps、WiFi及行動基地臺)之建置,至普及服務基金則係滿足全國86偏鄉之民眾通訊基本需求(含語音通信及12Mbps以上數據通信)。
綜上,「數位平權基礎建設」為擴大固網涵蓋範圍,強化在地寬頻基礎建設,而捐助電信業者建設網路,該計畫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保障寬頻人權」之普及偏鄉寬頻接取建設、普及服務基金所辦事項均為督促業者擴大寬頻涵蓋之建設,以提供高速寬頻網路服務,109年度所編預算允宜在與現有計畫不重疊之前提下,確實加速推動以達預期績效目標,俾利順暢介接各項應用服務之基本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