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史館組織條例第1條及第11條規定,該館掌理國史、地方史之研究、修纂及重要史料之審訂、彙編;另依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第1條規定,掌理總統、副總統文物之典藏、維護、管理及保障文物之國有財產權。因此業務範圍涵蓋國史、總統、副總統文物相關史料、志書、大事紀、人物傳記、口述歷史及工具書之編纂與出版事項,爰每年均有印製該等出版品對外贈與及銷售。該館109年度預算案於「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編列60萬元,係預計出售史籍書刊等收入。經查:
(一)相對於發行印製數量,該館近年出版品銷售情況難謂理想
該館近10年新增之出版品達15至60種之多, 108年度截至7月底僅4種(詳附表1)。其所印製發行之出版品,除現行每種之永久保存控存量3冊,以及依圖書館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等規定應辦理之寄(送)存外,主要供銷售及贈送。
經統計該館98年至108年7月底,各種出版品之印製發行量合計達19萬4,678冊,同期間之銷售量僅9萬8,476冊(約占發行量51%),銷售金額2,708萬5,737元。可悉國史館出版品之銷售情形,相對於所發行印製數量而言,似非理想。(按:上述各年度之印製發行量與銷售量間雖非直接必然相關聯,但以較長年度期間為比較,仍可端倪其概況。)
附表1:國史館98年度至108年度出版品發行及銷售情形表
單位:冊;新台幣元
年度
發行種數
印製發行數量
贈送冊數
銷售冊數
銷售金額
98
46
39,093
17,870
10,387
2,643,739
99
50
27,747
11,800
12,327
2,878,690
100
60
32,700
13,532
14,044
2,759,731
101
35
18,790
13,746
14,226
3,271,904
102
37
21,350
12,104
10,582
2,639,729
103
30
12,760
3,989
7,196
1,718,397
104
32
21,500
3,018
7,117
3,384,335
105
15
4,895
3,062
7,949
3,523,347
106
22
11,100
1,817
6,659
2,327,502
107
13
3,511
558
4,924
1,289,831
108
(1至7月)
4
1,232
442
3,065
648,532
合計
344
194,678
81,938
98,476
27,085,737
※註:1.資料來源,國史館提供。
(二)截至108年7月底止仍有庫存6萬5,995冊,允應賡續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俾以提升銷售績效及減輕庫存成本
國史館為建立其出版品管理制度,及促進出版品普及流通,爰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第13條訂定「國史館出版品管理要點」。該要點第18點規定:「為降低庫存成本,各種出版品以保管5年為原則,逾期出版品經秘書處評估其參考價值、市場需求性與書況簽核後,辦理低價拍賣、轉贈或報廢等結清數量。」惟其出版品截至108年7月底總庫存數仍有6萬5,995冊,容有努力精進空間。
綜上,國史館近年出版品之銷售,相對其印製數量,難謂理想,自105年度起縮減出版品之印製數量及開拓多元行銷策略,雖已逐年降低出版品庫存數量,惟截至108年7月底止其出版品累積庫存仍有6萬5,995冊,恐衍生不經濟支出。為免徒耗費印製成本與增加庫存管理成本,允應賡續謀求改善之道與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以提升銷售績效,增裕國庫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