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九、酒廠酒銀行經營績效逐年衰退,允宜研謀因應,且寄存保管作業未臻完善,管理情形有待賡續追蹤強化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營業收支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芮家楨

臺灣菸酒公司為提供消費者優質珍藏好酒及投資理財管道,自92年起陸續於酒廠設置酒銀行,以利消費者於各營業處(所)、酒廠展售中心訂購酒銀行產品,並可選擇存放酒銀行,提供免費窖藏一年之服務,期滿後收取管理費,以吸引愛酒人士消費,進而創造公司營業收入。經查:

(一)各酒廠酒銀行銷售金額呈現逐年減少趨勢

截至 108年8月底臺灣菸酒公司設有8個酒銀行(詳附表1),面積合計1,880平方公尺,現存數量1,855甕,整體酒銀行空間運用比率84.5%;近4年度銷售數量與金額分別為104年度6,902甕、4,956萬3千元,105年度6,221甕、4,327萬2千元,106年度4,549甕、3,571萬4千元及107年度3,898甕、3,088萬4千元,銷售數量與金額皆呈現逐年減少趨勢。

附表1:108年8月底臺灣菸酒公司酒銀行設置與配置情形表

單位:平方公尺、甕

酒廠別

酒銀行面積

可容納酒甕數

現存酒甕數

酒銀行空間運用比率

合計

1,880

2,196

1,855

84.5%

桃園

150

220

243

110.5%

臺中

225

30

16

53.0%

埔里

210

240

132

55.0%

南投

35

86

9

10.5%

嘉義

825

1,200

1,089

90.8%

隆田

21

60

43

72.0%

宜蘭

382

300

290

96.7%

花蓮

32

60

33

55.0%

※註:1.資料來源,臺灣菸酒公司提供。

(二)酒銀行商品提領管理作業未盡完善,管理情形有待賡續追蹤強化

該公司訂有臺灣菸酒公司酒銀行商品訂購作業要點,供作各酒廠處理酒銀行商品之訂購、寄存與保管等事宜之依據;惟各酒廠辦理酒銀行商品之提領管理與帳務處理未盡完善,經審計部107年度實地抽查發現歷任承辦人員未確實登錄客戶購買資料、或有承辦人員未確實於存摺登錄卡、酒銀行存摺註記客戶提領情形,致帳號登錄卡記載客戶寄存商品與實際盤點不符,或酒銀行存摺與存摺登錄卡登載之戶名不一致等情形;且部分收取保管費未予列帳控管、催欠機制未落實,致應收未收保管費96萬7千元未能收迄(詳附表2)或存摺未規範逾期寄存期限易衍生消費糾紛等缺失頻仍。據該公司表示已責由各廠設立人工帳簿管控,對於原寄存商品或因時間落差、遺失登錄卡、贈與、轉售等原因致文件登錄不一之情形,進行實際盤點並予補正,且依酒銀行商品訂購作業要點逐一追繳並列管,故應收保管費迄107年底降低至54萬1千元。是故,為健全各酒廠酒銀行商品儲存制度,仍需賡續追蹤強化相關管理作業。

附表2:107年10月底酒銀行應收未收保管費帳齡情形表

單位:甕、新臺幣元

合計

(D)=(A+B+C)

未逾1年

(A)

1至3年

(B)

已逾3年

(C)

數量

金額

數量

金額

數量

金額

數量

金額

444

967,000

72

72,000

214

357,000

158

538,000

※註:1.資料來源,臺灣菸酒公司提供。

綜上,臺灣菸酒公司仿照國際紅酒交易市場,期藉由酒品儲存具有增值空間之特性,設置酒銀行供作投資標的,以吸引愛酒人士到廠消費,俾創造營業收入,惟酒銀行銷售金額呈現逐年減少趨勢,且商品提存管理作業未臻完善,允宜研謀因應,並賡續追蹤強化商品管理與帳務處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