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9年度編列本期短絀1億2,459萬3千元,由108年度賸餘1,964萬2千元轉為短絀,差異數達1億4,423萬5千元。經查:
(一)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因政府未續編預算補助,及配合園區擴建完工折舊提列,致109年度由餘轉絀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9年度由餘轉絀原因主要如下(詳附表1):
1.收入:105年度至108年度中央政府持續編列其他補助收入(約4,000萬餘元)挹注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然109年度已無編列,另該基金增加雜項業務收入預算,辦理物流中心倉租等收入3,913萬元,尚能縮減補助收入未挹注之缺口。
2.業務成本與費用:出租土地成本較108年度大幅增加7,763萬3千元,據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說明,其因為擴建園區工程完工後,相關資產開始提列折舊,故使成本上升,另其他業務費用增幅達66.84%,亦配合擴建園區物流中心、商務會館採委外管理致費用提高。
(二)允宜持續積極招商並拓展其他財務來源,俾使收益得以支應園區營運成本
進一步分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編列短絀預算原因,主要係該園區擴建後相關必要之折舊費用及專業服務費增加,惟該基金109年度編列之勞務收入與租金及權利金收入,卻未能有效增加(共較108年度增加金額為823萬6千元),尚不足以分攤該等費用增幅,允宜審慎評估預算編列之妥適性及適時檢討其收費標準,使收入得以維持基金營運成本,並持續積極辦理招商,俾增加相關收益。另其他業務收入項下雖有雜項業務收入增加,惟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以前年度多依賴政府挹注,始得產生賸餘,爰109年度未編列其他補助收入後,則造成基金短絀情形,為使基金營運情形不持續惡化,允宜積極拓展各項收入。
綜上,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9年度出租成本等大幅增加,且政府未繼續編列補助收入,又該基金出租收入及勞務收入等均未能明顯提升,致本期編列短絀1.24億元,允宜持續積極招商,並拓展其他財源,並適時檢討收費標準,俾維持基金經營。
附表1: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8年度及109年度本期餘絀預算編列主要差異原因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109年度
108年度
比較增減
金額
%
本期餘絀(-)
-124,593
19,642
-144,235
-734.32
勞務收入
34,009
30,173
3,836
12.71
租金及權利金收入
143,881
139,251
4,630
3.32
其他業務收入
39,130
42,780
-3,650
-8.53
其他補助收入
-
42,780
-42,780
-100.00
雜項業務收入
39,130
-
39,130
勞務成本
56,563
31,862
24,701
77.52
出租資產成本
175,091
85,858
89,233
103.93
出租土地成本
99,370
21,737
77,633
357.15
其他業務費用
71,375
42,780
28,595
66.84
※註:1.資料來源,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