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發基金109年度於「輔導菸農轉型與檳榔廢園轉作計畫」編列7,500萬元,係賡續辦理檳榔廢園轉作及菸農轉型所需經費,以逐步縮減檳榔種植面積。惟鑒於農委會執行「檳榔管理方案(103至106年度)」輔導檳榔轉作之情況未如預期,現續辦理「108-110年度檳榔廢園及轉作計畫」,允宜研謀提升執行成效。茲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103年核定之「檳榔管理方案」,預計103至106年度輔導山坡地農牧用地種植檳榔者廢園及轉作4,800公頃,然實際執行面積僅720公頃
為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及國土復育,農委會訂定「檳榔管理方案」於103年2月報經行院核定,以加強檳榔生產管制,縮減檳榔種植面積,該管理方案嗣經行政院於105年7月核定修正。依該核定內容所載,執行期間103至106年度,基於水土保持,以山坡地種植檳榔列為優先處理,至一般平地及原住民保留地因分別屬合法土地耕作且較無水土保持之虞、為原住民族傳統產業文化及生活模式,爰列為次優先處理,並訂定農委會輔導山坡地農牧用地檳榔廢園及轉作(位屬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土石流潛勢溪流敏感區及山坡地農牧用地為優先)4年總推動目標為4,800公頃,所需經費7億7,580萬元。
依農委會所提供資料(詳附表1),迄107年底輔導山坡地農牧用地檳榔廢園及轉作之執行面積為720公頃,僅為預計執行目標4,800公頃之15%,按該會之說明,主要係因該等用地屬私有地無法以公權力強制執行,僅能以政策引導及加強宣導方式提高農民辦理意願,致執行率偏低。
附表1:103至106年度農委會輔導農牧用地檳榔廢園及轉作之執行概況 單位:新台幣千元;公頃
年度
執行目標(公頃)
廢園經費
轉作經費
實際轉作作物概況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預計
實際
103
300
9.2
500
505
500
459
油茶
104
1,500
50.2
5,000
6,414
5,000
2,508
油茶
105
1,500
57.5
117,500
8,625
7,500
2,875
油茶
106
1,500
603.1
235,000
90,465
15,000
4,386
油茶、芒果、 番石榴、檸檬
合計
4,800
720
358,000
106,009
28,000
10,228
油茶、芒果、 番石榴、檸檬
※註:1.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2.本「檳榔管理方案」執行期間為103至106年度,爰經洽農委會表示107年無受理新申請案件。
(二)為持續縮減檳榔種植面積,農委會自108年度起賡續辦理「108-110年度檳榔廢園及轉作計畫」,以3年廢園面積600公頃為目標值
鑒於「檳榔管理方案」業於106年底屆期,為預防癌症以維護國人健康,106 年11月2 日召開之行政院中央癌症防治會報第13次會議決議,請農委會持續輔導山坡地農牧用地檳榔廢園轉作,期能長期努力減少檳榔種植,並於107年12月核定「108-110年度檳榔廢園及轉作計畫」,該計畫申請期間為10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並得視推動情形延長申請期限,執行對象包含都市計畫之「農業區」或非都市計畫之「農牧用地」,且檳榔生育正常之檳榔園;計畫全程目標為108至110年度辦理檳榔廢園600公頃,所需經費計1億5,000萬元。108年度目標值為200公頃,惟因各鄉(鎮、市、區)公所於11月20日前始編造相關申辦清冊送縣市政府,爰於11月底前尚無實際辦理之統計資料。
綜上,「檳榔管理方案」業已屆期,惟農委會對位屬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土石流潛勢溪流敏感區及山坡地農牧用地等列為需優先推動檳榔廢園及轉作輔導區之執行面積僅達預定目標之15%,108年度起賡續推動檳榔廢園及轉作計畫,並將平地檳榔園納入執行對象,該會允宜參酌前期執行經驗積極規劃提升本期之執行成效,期達有效縮減檳榔種植面積並兼顧農民生計之政策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