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損基金109年度於「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編列87億9,202萬4千元,較107年度決算84億4,933萬3千元,增加3億4,269萬1千元,惟其109年度所訂年度績效目標值與107年度實際值差異不大,且近年度原申報請領稻作直接給付後改轉公糧保價收購之面積有增加情況,允宜研謀改善。茲說明如下:
(一)為降低稻農對政府保價收購制度之依賴,農委會推行稻作直接給付政策並自107年度起全面實施
由於國內水稻栽培技術門檻低、機械化程度高、且又有保價收購制度等多項種稻誘因,致使部分農民生產重量不重質,造成國內水稻生產過剩及政府財政負擔,為引導農民生產高品質稻穀銷售自由市場並降低農民對稻穀保價收購制度之依賴,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起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保價收購雙軌並行且自107年起全面實施,相關補助預算編列於農損基金之「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09年度績效目標值與107年度實際值差異不大,惟預算增列3億4,269萬1千元
依農損基金109年度預算書所列,「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09年度之績效目標係分別以生產環境維護措施面積達7.1萬公頃、轉契作面積達13.5萬公頃,及申報稻作直接給付面積占總申報稻作面積之比率為59%等3項為衡量指標,惟觀其107年度之實際執行情況,生產環境維護措施面積計7.1萬公頃、轉契作面積計13.3萬公頃、申報稻作直接給付面積占總申報稻作面積之比率為58%,與109年度所訂目標值差異不大(詳附表1),惟109年度預算數較107年度決算增列3億4,269萬1千元,據該會之說明係因107年第2期稻作部分獎勵金遞延至108年度撥付及考量農民參加稻作直接給付措施,得於收穫後選擇是否變更為繳售公糧稻穀,考量實際推動情形易受市場價格波動影響,故寬列相關預算。
附表1:107及109年度「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年度績效目標與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關鍵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109年度目標值
107年度實際值
109年度預算
107年度決算
一、生產環境維護推動情形
生產環境維護措施面積(萬公頃)
7.1
7.1
8,792,024
8,449,333
二、轉契作推動情形
轉契作面積(萬公頃)
13.5
13.3
三、保價移轉申報稻作直接給付占比
申報稻作直接給付面積占總申報稻作面積之比例(%)
59
58
※註:1.資料來源,農業特收基金109年度預算書。
(三)近年原申報請領稻作直接給付,嗣後又改轉公糧保價收購之面積有增加情形
依農委會提供之資料(詳附表2),因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保價收購雙軌制係自105年第2期作起開始試辦,爰該期申請領取稻作直接給付之面積不多,故申請後轉回公糧保價收購之面積僅274公頃,惟自106年度第1期作起申請轉回公糧保價收購之面積即有增加趨勢,至108年第1期作申請稻作回復繳交公糧之面積達3萬5,725公頃,較107年同期增加2,862公頃(增幅8.71%),依該會之說明,係為使農民無後顧之憂,勇於嘗試新作法,申報一般直接給付者(非契作農民),如自行銷售有困難或價格不理想,仍可回復改繳公糧,不領取給付金所致。
附表2:105年第2期作至108年第1期作原申報請領稻作直接給付後改公糧保價收購之面積 單位:公頃
年度
期別
申報請領稻作直接給付後改公糧保價收購面積
較上年度同期作增加面積
105
第2期作
274
-
106
第1期作
4,225
-
第2期作
3,597
3,323
107
第1期作
32,863
28,638
第2期作
15,441
11,844
108
第1期作
35,725
2,862
※註:1.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綜上,為降低農民對稻穀保價收購制度之依賴並引導農民種植高品質稻作自行銷售市場,農委會自105年第2期作起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保價收購雙軌並行政策,然109年度所訂績效目標值與107年度實際值差異不大,加以近年原申報請領稻作直接給付,後又改公糧保價收購之面積有增加情況,恐不利提高我國稻米產業競爭力,允宜研謀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