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金醫療事業109年度「住院醫療收入」編列136億2,162萬9千元,預計辦理184萬8,456人次住院服務。揆該事業營運單位計有三軍總醫院(下轄松山、北投分院)、高雄總醫院(下轄左營、岡山分院)、台中總醫院、桃園總醫院及花蓮總醫院等共計9家醫療院所,提供國軍官兵、眷屬及一般民眾醫療照顧。惟其部分醫(分)院近年設置病床之開床率及占床率均有偏低情事,營運效率有待加強。經查:
(一)醫療院所病床開放使用狀況及病床占床率,均為主管機關就已許可病床核減與否之參考依據
醫療法第 98 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醫事審議委員會,其任務包括「一定規模以上大型醫院設立或擴充之審議」;復依據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經許可設置或擴充之病床,核定之主管機關得限定其完成開放使用之日期;屆期未完成開放者,得廢止或核減其許可。」同辦法第 9 條第 1 項第3款及第4款明定醫院經許可設置或擴充之病床,有「自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許可設置或擴充之病床,逾2年未全數開放使用或開放使用後再行停止使用逾2年。」、「最近3年內,既有之任一類病床之占床率,依健保統計資料顯示,未達50%」之情事,得廢止其許可或核減其已許可之病床數。亦即各醫療院所病床開放使用狀況及病床占床率,均為主管機關就已許可病床核減與否之參考依據。
(二)該基金醫療事業部分醫(分)院開床率偏低,恐未妥為運用所核准開設之病床
按病床設置數目係各醫院考量其建物面積、當地醫療資源概況、人力資源與財務規劃後,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向主管機關申請並經許可之數量。爰所許可設置之各類病床倘無法開床營運,無論係因醫護人力不足或環境空間限制,均恐使病床空置未運用而徒增成本負擔,甚可能影響占床率遭致核減病床數,影響經營績效。揆108年8月底該基金醫療事業所屬各醫(分)院急性一般病床開床率較低者,為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之58.44%、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之77.59%及台中總醫院之73.11%。經洽該事業說明略以,囿於空間調整規劃限制,且增加開床數如未併同提升醫護人員數,恐反降低醫療服務品質。惟此卻顯示其病房配置與實際需求情況不合之規劃欠當情形,為避免資產空置無法運用徒增醫院成本負擔,允應檢討並加強運用。
(三)部分醫院近年「急性一般病床占床率」不及5成,病床使用效能容待提升
醫療法第28條前段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評鑑。…。」該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醫療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28條規定辦理醫院評鑑,應訂定醫院評鑑基準及作業程序,…。」衛生福利部每年均公告當年度之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其就醫療業務管理面之評量指標則包括門診人次、…、占床率(急性病床、慢性病床)等項次,並得藉由「急性一般病床占床率」檢視醫院一般病床之使用情形及運用效能。依衛生福利部「107年醫療機構現況及服務量統計年報」,104年度至107年度全國醫療院所一般急性病床占床率分別為67.95%、68.40%、68.07%及68.64%,揆該基金醫療事業各醫院近年占床率狀況(詳附表1),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及左營分院、台中總醫院、桃園總醫院及花蓮總醫院,104年度至107年度之占床率均低於全國平均值,其中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及花蓮總醫院之占床率甚且年年均不及5成,病床使用效能有待提升。
附表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各醫院104年度至108年度急性一般病床使用狀況 單位:床;%
年度
醫院別
104
105
106
107
108
病床數
占床率
病床數
占床率
病床數
占床率
病床數
占床率
病床數
占床率
三軍總醫院
1,250
68.10
1,250
69.00
1,250
72.40
1,250
78.10
1,250
83.10
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
187
40.38
187
42.11
187
42.45
187
45.53
187
47.19
高雄總醫院
507
73.80
507
71.00
507
75.20
507
73.40
507
73.40
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
357
61.30
357
60.90
357
61.90
357
64.20
357
66.90高雄總醫院岡山分院
142
40.15
142
36.46
142
34.66
142
27.90
142
30.70
臺中總醫院
474
48.70
365
54.58
272
60.96
299
54.90
299
53.12
桃園總醫院
356
57.80
356
59.23
348
63.59
348
60.08
348
59.20
花蓮總醫院
177
32.01
177
34.12
177
37.43
177
41.46
177
38.83
註:1.資料來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提供。
2.108年為截至8月底數據。
3.占床率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計算。
4.依該事業說明,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無急性一般病床。
綜上,該基金醫療事業設置係為提供國軍官兵、眷屬與一般民眾醫療服務。雖因其肩負戰區醫療照護責任,床位數需兼考量國軍戰時傷病官兵所能收容之最小醫療能量,然部分醫(分)院偏低之開床率及占床率,顯示其營運效率有待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