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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105年匡列千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迄今參與投資案件數及總額均不高,且部分案件遭外界質疑,允宜積極推動並慎選投資標的 日期:108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為帶動我國產業升級,創造就業機會,國發基金105年7月匡列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與民間資金以投資方式共同參與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或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投資計畫所辦理之募資,期引導民間資金共同參與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及創造就業機會。經查:

(一)109年度預算案未敘明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基金之預計投資額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自105年7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通過施行後受理申請,投資標的以成熟期企業為主。105年度預算由國發基金各項投資中之資通訊產業、綠能與環保產業、生技醫療業等預算支應;106年度預算規劃投資112億元;107年度預算於「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明細表」說明: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預計舉借長期借款476億元,分4年動撥,107年預計舉借110億元;108及109年度預算案均未敘明預計投資額。

(二)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迄108年6月底實際投資6家公司34.2億元

據國發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08年6月底止,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已投資如○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詳附表1),合計投入34億2,068萬5千元;另有2家公司之投資案已核准尚未撥款(詳附表2),其中群○公司因未接受國發基金撥款條件,已撤案。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之推動狀況與原規劃相較尚有相當差距,據說明:已持續追蹤投資進度,並透過主動建立案源搜尋機制,及委由臺灣經濟研究院、創投公會、經濟部工業局及中小企業處、文化部等單位負責執行,協助蒐集投資案源並提供企業輔導,以擴大辦理效益。

附表1: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截至108年6月底實際投資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

國發基金

持股比率

名稱

產業別

投資金額

撥款年月

如○股份有限公司

紡織業

1,488,000

106.6

8.86%

三○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99,972

107.1

4.79%

聯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

1,390,653

107.10

6.64%

雃○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32,600

107.10

5.95%

東○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104,500

108.1

2.83%

兆○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204,960

108.5

10.13%

合計

3,420,685

-

-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附表2: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截至108年6月底已核准尚未投資案件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國發基金

名稱

產業別

預計募資總額

預計投入

金額

預計持股

比率

核准投資

日期

預計撥款

日期

群○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315,000

133,000

未定

107.2.1

已撤件

強○股份有限公司

化學品

相關製

造業

600,000

160,000

19.49%

108.5.28

-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三)為避免投資案件遭外界質疑,允宜強化監督機制並適時公開資訊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成立後,國發基金106年6月參與如○公司現金增資案,然該公司經營不善,董事會107年3月21日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108年7月該公司董事長又被控涉及違反證交法,遭檢調搜索;另107年10月參與投資聯合○○能源公司,未及1年,108年7月即縮減電池產線及大幅裁員減薪;此外,108年2月甫投資東○公司取得2.83%股權,10月即傳出該公司因財務吃緊,提出紓困申請等,頻遭媒體及外界質疑投資失當。國發基金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立意良善,尤其面對中、韓、日及東協諸國與日俱增之競爭壓力,我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已刻不容緩,惟運用國家資源投資應謹慎為之,除慎選符合政策方向、具發展潛力公司外,並強化監督機制,督促被投資公司確實按規劃運用資金,達成產業轉型升級及促進就業之目標,並適時公開投資審議內容與結果、投資成效,以杜外界輿論爭議。

綜上,國發基金105年7月匡列千億元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惟迄108年6月底止實際投資6家公司共投入34億元,進展未如預期,且部分投資案件發生財務困難或裁員減薪,致遭外界質疑投資失當。該基金除宜持續加強推動投資業務外,宜慎選符合政策方向並具發展潛力之公司,並強化監督機制與適時公開投資資訊,以杜輿論爭議,並達成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及促進就業之設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