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帶動我國產業升級,創造就業機會,國發基金105年7月匡列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與民間資金以投資方式共同參與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或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投資計畫所辦理之募資,期引導民間資金共同參與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及創造就業機會。經查:
(一)109年度預算案未敘明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基金之預計投資額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自105年7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通過施行後受理申請,投資標的以成熟期企業為主。105年度預算由國發基金各項投資中之資通訊產業、綠能與環保產業、生技醫療業等預算支應;106年度預算規劃投資112億元;107年度預算於「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明細表」說明:配合政府政策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預計舉借長期借款476億元,分4年動撥,107年預計舉借110億元;108及109年度預算案均未敘明預計投資額。
(二)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迄108年6月底實際投資6家公司34.2億元
據國發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08年6月底止,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已投資如○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詳附表1),合計投入34億2,068萬5千元;另有2家公司之投資案已核准尚未撥款(詳附表2),其中群○公司因未接受國發基金撥款條件,已撤案。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之推動狀況與原規劃相較尚有相當差距,據說明:已持續追蹤投資進度,並透過主動建立案源搜尋機制,及委由臺灣經濟研究院、創投公會、經濟部工業局及中小企業處、文化部等單位負責執行,協助蒐集投資案源並提供企業輔導,以擴大辦理效益。
附表1: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截至108年6月底實際投資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
國發基金
持股比率
名稱
產業別
投資金額
撥款年月
如○股份有限公司
紡織業
1,488,000
106.6
8.86%
三○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99,972
107.1
4.79%
聯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
1,390,653
107.10
6.64%
雃○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32,600
107.10
5.95%
東○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104,500
108.1
2.83%
兆○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204,960
108.5
10.13%
合計
3,420,685
-
-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附表2: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截至108年6月底已核准尚未投資案件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國發基金
名稱
產業別
預計募資總額
預計投入
金額
預計持股
比率
核准投資
日期
預計撥款
日期
群○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315,000
133,000
未定
107.2.1
已撤件
強○股份有限公司
化學品
相關製
造業
600,000
160,000
19.49%
108.5.28
-
※註:1.資料來源,國發基金提供。
(三)為避免投資案件遭外界質疑,允宜強化監督機制並適時公開資訊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成立後,國發基金106年6月參與如○公司現金增資案,然該公司經營不善,董事會107年3月21日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108年7月該公司董事長又被控涉及違反證交法,遭檢調搜索;另107年10月參與投資聯合○○能源公司,未及1年,108年7月即縮減電池產線及大幅裁員減薪;此外,108年2月甫投資東○公司取得2.83%股權,10月即傳出該公司因財務吃緊,提出紓困申請等,頻遭媒體及外界質疑投資失當。國發基金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立意良善,尤其面對中、韓、日及東協諸國與日俱增之競爭壓力,我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已刻不容緩,惟運用國家資源投資應謹慎為之,除慎選符合政策方向、具發展潛力公司外,並強化監督機制,督促被投資公司確實按規劃運用資金,達成產業轉型升級及促進就業之目標,並適時公開投資審議內容與結果、投資成效,以杜外界輿論爭議。
綜上,國發基金105年7月匡列千億元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惟迄108年6月底止實際投資6家公司共投入34億元,進展未如預期,且部分投資案件發生財務困難或裁員減薪,致遭外界質疑投資失當。該基金除宜持續加強推動投資業務外,宜慎選符合政策方向並具發展潛力之公司,並強化監督機制與適時公開投資資訊,以杜輿論爭議,並達成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及促進就業之設立目的。
